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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志木山村低保存在的严重问题

时间:2018-08-13

涉及单位:县政府 县民政局 县金石镇府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各位领导好,我是新宁县金石镇志木山村三组失地农民李*旺,也是一位晚期扩散的肺癌病人,从2016年8月份我在广州南方医院检查出肺癌晚期,后转入湘雅医院做了三次化疗,因治疗无效,陷入病危,医生建议用靶向药克唑替尼进行治疗,然而正版药一个月53500一个月,吃了一瓶后无力承担,转而购入印度高仿药进行治疗,一个月12000多元,连续治疗二年有余,期间多次入院抢救治疗,高昂的药费让家庭负债累累,苦不堪言。生病前我在广州工作,能够养活一家四口,也经常在轻松筹帮助他人,生病后,由于我失去劳动能力,本来在家照顾生病的我和两个小孩《大的十岁,小的三岁》的老婆不得已出去帮别人看店,挣取微薄的工资,一个月一两千元,生活都勉强够呛,医药费更是借遍了亲朋好友。在生病之初,因治疗费用高昂导致生活困难,我多次向村里递交低保申请报告,第一次因为生病前买的一台车正在出售中,申请报告被驳回,之后售车购药,我从2017年起多次向村里递交低保申请报告,村委一直回复说正在办理中,因一直没消息,到2018年4月中旬,我到县信访办询问,他们说让我找县民政局,县民政局让我找镇民政办,政民政办让我找村里,说政民政办沒有收到你们村里递交的低保申请报告,直到多次和村委交涉,村委在4月10几号又让我再次交份报告上去,答应给我去办理,在7月份民政局的入户调查当中,说我不符合低保办理条件,因为我老婆一个月有一两千元的高收入,足够我家生活。

国家的低保政策是发放给贫困群众的一点生活补助,这是一项好政策,却在我们志木山村变了味,全部变成了关系户,人情户,真正的贫困户少之又少,有门面有车有房,有存款,身体健康,赚钱能力强和村干部关系好的都吃了低保,他们的理由是失地农民,像我也是失地农民,更是生命存危的肺癌晚期病人,每月需高昂医药费来维持,也是两名幼儿的父亲,为什么一线有门面有房有车有工作的人吃低保,为什么我的条件不够。

村低保己多年没召开过低保评审会,从没公示过,附我们三组低保名单,及个人诊断报告,期待天下再无低保不平。

李*旺

159****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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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宁县民政局 2018-08-16 09:46:20

      关于“梽木山村低保存在的严重问题”调查回复

      李新*在2016年12月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时,经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对:其家庭购买使用车牌号:湘E8XW98的东风日产牌小型汽车,根据《邵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市政办发201321号文件)第二章第十七条第1款:拥有汽车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故没有受理李新旺此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同时将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和不予审批通知书同时交由梽木山村低保专干转交李新*本人。

      2018年6月13日收到金石镇人民政府报来的李新*家庭成员身份初步资料,工作人员及时录入上报湖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直到7月10日,省中心核对完成出具核对报告显示李新*名下已经没有小型汽车。我局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于7月17日由社救股罗香*股长、工作人员程*、陈*会同金石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罗媛*,和梽木山村副主任兼低保专干李雄一起到李新旺家入户抽查:李新*38岁,肺癌晚期,无业,和妻子、两个儿子一同居住在父母亲在老新武公路旁两弄五层共500平方楼房的三楼,三室一厅一厨一厕,100平方左右,妻子在时代广场打工每月底薪1200元,加提成约2000元,大儿子读小学,小儿子读幼儿园,原家庭使用的小型汽车过户出售给自己哥哥,所得资金用于治病吃药。我局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入户抽查工作,目前该对象正在补充完善申请资料,审核审批程序正在逐步进行。

      新宁县民政局

      2018年8月15日

      新宁县民政局 2018-08-15 12:00:26

      关于“新宁县一个癌症病人的低保”的调查回复

      李新*在2016年12月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时,经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对:其家庭购买使用车牌号:湘E8XW98的东风日产牌小型汽车,根据《邵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市政办发201321号文件)第二章第十七条第1款:拥有汽车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故没有受理李新*此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同时将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和不予审批通知书同时交由梽木山村低保专干转交李新*本人。

      2018年6月13日收到金石镇人民政府报来的李新*家庭成员身份初步资料,工作人员及时录入上报湖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直到7月10日,省中心核对完成出具核对报告显示李新*名下已经没有小型汽车。我局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于7月17日由社救股罗香*股长、工作人员程*、陈*会同金石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罗媛*,和梽木山村副主任兼低保专干李雄*一起到李新旺*入户抽查:李新*38岁,肺癌晚期,无业,和妻子、两个儿子一同居住在父母亲在老新武公路旁两弄五层共500平方楼房的三楼,三室一厅一厨一厕,100平方左右,妻子在时代广场打工每月底薪1200元,加提成约2000元,大儿子读小学,小儿子读幼儿园,原家庭使用的小型汽车过户出售给自己哥哥,所得资金用于治病吃药。我局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入户抽查工作,目前该对象正在补充完善申请资料,审核审批程序正在逐步进行。

      新宁县民政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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