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停车厂“僵尸车”不及时处置 影响交通安全该谁负责!

时间:2018-08-08

涉及单位:湘潭市政府、湘潭市交警支队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2011年11月06日,本人父亲将车辆湘CB6510,国三标准车辆卖给中介姜**,当时因本人父亲欠缺相关方面的法律意识,未将车及时过户,仅签订汽车转让协议。

2015年,具体几月不太记得了,该车实际车主在湘潭韶山因发生一点小事故被交警扣留在韶山交警队停车厂,因该车未购买保险,未及时年检,且车辆价值也不高,实际车主因觉得不划算就没有到交警队接受处罚。韶山交警队于是联系了名义上的车主我,我也是积极配合,多次从湘潭市赶往韶山协助处理,并将车辆到湘潭市车管所申请车辆锁定,并自己花钱在湘潭日报登报公告申请强制注销车辆。车管所却又说要将车辆开来才能注销。而韶山交警队则说因事故还要与实际车主联系下,等过段时间再说。当时,我觉得车管所和韶山交警队都说的有理,毕竟是自己未能及时过户。

2017年09月,我再次联系韶山交警队,车辆停在停车厂都快3年了,应该将“僵尸车”直接报废处理,不能对我名义车主利益造成损害。但韶山交警队停车厂工作人员的回复是,我们可以将车低价卖给你,然后你自己想办法,这个事情我是有人证的。我当时听了就很气愤,你们可以将车卖给我,也就是可以随便卖给任何人,你们这样不负责的处置“僵尸车”如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同时,我也与湘潭市车管所联系,并多次请假去询问。我问工作人员,因该车已经连续三个年检周期未年检了,因为我们普通老板姓已经为这事奔波的筋疲力尽,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已经没有能力再做什么了。交警队与车管所属于同一系统,打个电话为老白姓沟通下,将车按程序报废注销。可得到的回复是,他们不想沟通,而且说话态度相当恶劣。后来又说可以采取灭失注销,实际车主的违章费用等相关费用要我出,因你没有证据证明违章不是你造成的,否则不予注销。我当时也觉得很气愤,就说你们就不能打个电话与韶山交警队沟通下?这个不是我的违章要我出合理吗?

伴随车辆的迅速普及,这些“僵尸车”的现象会愈发多,这些车辆不但侵占了公共资源、影响了环境,影响道路安全。我已经为了过户的事积极奔波了几年了,也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自己花钱登报公告了,已经是做到无能为力了。而相关部门就完全没有责任吗?“僵尸车”在停车厂3年了为什么不清理?部门与部门之间就不能相互沟通下,只会相互推诿?车辆在实际车主使用期间已经经过几次年检了,为什么在未过户的情况下,原车主的我未出面、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你们随便让他年检?等等。

各位领导,您好!“小事不为,何以为大事。小事不小!“相信与我存在同样困扰的老百姓不止我一个,相关部门应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处理程序和期限,完善相关制度。希望各位领导们能够重视此事,也相信领导们时刻不忘初心,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