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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建宁实验中学不让学生入学

时间:2018-08-06

涉及单位:泰山派出所,教育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8月6在株洲建宁实验中学给小孩报名入学,因居住证还在办理中需要半年才下来,在泰山派出所开具了居住证明,派出所的工作人员都说有了证明就可以了。但学校审证的工作人员说没有用。难道小孩就不用上学了吗?找到教育局的人也说不归他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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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市天元区 教育局 2018-08-08 18:34:35

      关于“建宁实验中学不让学生入学”投诉的回复

      1.经核查,实际情况为:现场审证不是由建宁实验中学牵头,是天元区教育局在建宁实验中学设点开展小学外来务工子女现场审证工作,所以不存在建宁实验中学不让学生入学的情况。

      2.2015年10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株洲市教育局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株教函〔2018〕24号)通知中规定,要求继续在城区就读初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交相关证明(居住证明、务工证、户口本等),申请公办初中学位,按所在地的招生办法办理入学。根据《株洲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株教函〔2018〕24号)和《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元区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株天政办发〔2018〕12号)文件中的精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要提供①正规务工合同:在天元区务工一年以上,合同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②户口本。③居住证或房产证(居住证8月5日前必须到天元区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好)。报名提交资料之一为居住证并非公安部门的证明,天元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招生政策接收报名资料。

      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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