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23
涉及单位:湘南学院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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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23
涉及单位:湘南学院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2018年5月16日在湘南学院体育学院会议室,校方召集7家公司现场召开校企合作建设湘南学院游泳池项目工作方案的现场公开招标评审,所有公司的方案与报价都以全密封形式交以校方当场拆封评分。评审开始前有个小插曲,其中一家企业因未能按时提供《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而被当场废除报名合作资格,经过近2个小时评委的评分后,在现场校方公布了合作候选人顺序,第一候选人为:郴州苏仙区东城水上休闲有限公司,作为第二候选人的我方虽感觉十方可惜,但仍相信校方此次公平且依法依规的评审。在校方官网公布的三天异议期间,我公司偶然上网查询到,第一候选人的企业在2016年10月已在郴州市工商局注销清算,后经过我公司亲自在郴州市工商局窗口咨询,证实了此事。后经过我公司深入调查发现,第一候选人所提交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也存在重大争议,据知情人透露,其公司的这本证件钢印为:郴州市体育局社会指导委员会,我公司通过法律咨询得知在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已发布过相关法令,根据属地原则,此证件必须在场馆当地区级局才能办理,通过电话咨询郴州市文体新局相关负责人,郴州市体育局从未发放过此证件,也没有发放此证件的权利。后经过在苏仙区文体新局窗口处再三确认,苏仙区文体新局也从未对:郴州苏仙区东城水上休闲有限公司 核发过《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我公司有充分理由质疑此证的真假性。2018年5月18日。在异议期内。我公司对湘南学院纪委提交了书面的异议,到目前为止没有得到答复、且提出异议当时并未对当时第一候选人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封存,在2018年5月18日早上10时左右,我公司三位股东亲自去湘南学院体育学院,想对当时第一候选人提交的资料进行一个核对,一位宾姓老师对我们的口述异议进行了简单的解释,亲口所说在湘南学院官网上所公告的候选人名称有笔误,正确的应为:郴州城东水上休闲有限公司,且拿出此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给我方查看(我方有当时录像为证,后附照片),此说法让我方觉得更加可疑,两个公司名称差异之大肯定不能用笔误来解释,且当我方想对第一候选人评审当天所提交的证件进行拍照录像时遭到对方的强硬拒绝,因我方认为作为投标方,有对第一候选人的证件的基本知情权。其中猫腻可想而知!此次招标过程经我公司咨询相关律师得知,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希望此次招标异议在贵平台上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对此次事件有一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特此万分感谢!!!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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