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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浏阳市官渡镇人民政府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的控告

时间:2018-04-23

涉及单位:浏阳市官渡镇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关于对浏阳市官渡镇人民政府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的

控 告

致:湖南省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

诉求:

强烈要求湖南省浏阳市官渡镇人民政府履行2000年7月1日与本人签订的房屋拆迁协议,尽快办理好用地一切手续,兑现当初政府承诺,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事由:

2000年7月1日为了配合集镇建设和镇政府签订拆迁协议,之后我在当年就完全履行的协议内容,自己将房屋(占地面积177.65m²:建筑面积318m²)拆除,让出前坪20多平方,然后按照政府规划的建设用地(占地134.4m²)自建房屋,完成了我需要履行的义务。

当初占地面积的置换时有69.25m²(房屋占地面积差额为43.25m²,屋前地坪为26m²)左右的的差额,当时政府承诺在不影响整体规划的情况下给给予补偿相同面积。

然而当初政府的规划总是在改变:附近的服装市场用地变为政府的拍卖用地,由够地者自建两栋楼房;房屋从国道旁边退到了冷清的居民小区等等。

从拆迁到现在,镇政府应该履行的义务(负责办理好我用地一切手续,不向我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用地手续都没有办好,更谈不上补偿置换时差额面积相同的用地面积。

2013年10月31日,以浏阳市官渡镇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发来一纸通知,需要按面积交纳费用才给予办理用地手续,为此我找到政府工作人员咨询,对方的回答竟然是:他们不管前任政府的事情,就算国家主席来了也要交费……

2014年通过本人委托家属在相关网站以及拨打过12345市长热线投诉,镇政府通过网络回复,后来有一黎姓男子回电,对方的理由是由于政府工作人员的异动和政策的变化导致,所以现在政府的政策是要办理用地手续就要收费。

请问官渡镇政府:你们说的所谓理由不就正好说明政府的不作为吗?当初人员没有异动的时候、政策没有变化的时候你们为什么不办理,为什么一直要拖延到现在?虽然这个是早几届政府遗留下来的问题,但是政府还在啊!为什么要把责任推卸的如此干净?这样的政府

能为当地人民的利益着想吗?

谨呈 各级人民政府信访部门

呈具人:鄢其昌

委托人:鄢利国

电话:15526428666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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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浏阳市官渡镇人民政府 2018-04-25 11:48:20

      鄢其昌同志: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对浏阳市官渡镇人民政府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的控告”情况已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为加快集镇建设,建设好河西小区,官渡镇人民政府2000年7月与您进行协议拆迁,并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根据协议支付了拆迁费用,并交付居陵小区西向永胜路临街门面两进作为您的安置用地,根据协议约定不存在面积补差问题。2000年8月,官渡镇城建所为您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于当时资料延误及工作人员变动,未及时办理国土手续。2014年,政府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通知各户交纳办证资料完善办理国土手续,您交纳资料后,工作人员查阅了您一家户籍资料,显示您全家均为城镇户口,根据有关规定不能办理集体土地建房手续。随后,工作人员与国土局对接发现,您建房的位置又未在国有预征地红线内,故又不能办理国有土地建房手续。 对此,官渡镇人民政府当前正与国土部门协调,将积极帮助您办理协议范围内相关手续。

      官渡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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