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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康龙自然保护区知法犯法

时间:2018-04-13

涉及单位:湖南省康龙自然保护区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

举报投诉湖南省康龙自然保护区知法犯法,严重违反国家劳动法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法(1)关于我们护林员退休养老保障,经多次向中方县康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反应,中方县康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回复,说我们护林员不能享受国家养老保险,还说我们护林员有田有山,不是全职,只是半职,经过多次反映都没有得到处理,总是推卸责任,请问国家法律还要不要遵守,古人云,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中方县康龙自然保护区为何就可以胆大包天(2)请问湖南省康龙自然保护区是经过谁的批准同意在自然保护区内(原中方县新建镇横板桥村一组修建了一条长3.2公里的公路,原新建镇横板桥村一组的村民几年前都已经全部搬迁下来了,为何还要去修建公路。在康龙自然保护区内修建公路严重破坏湖南省康龙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公路通了现在森林已经受到严重破坏,谁来承担这个责任,中方县康龙自然保护区已经严重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

第三十二条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为何湖南省康龙自然保护区就可以,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法无天,目无王法。 举报人: 杨贤桃 联系电话:155765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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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方县康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18-04-17 18:01:00

      关于杨贤桃反映“中方县康龙自然保护区违反国家劳动法”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中方县康龙自然保护区违反国家劳动法”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通过核实,县康龙自然保护区于1996年10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按照政策相关要求需在康龙自然保护区区域本村辖区内推选看山员,您于1997年被推选为看山员(1997年-2006年期间,您曾多年担任横板桥村村支两委干部)。其中1997年至1998年与原新建乡人民政府达成口头协议被横板桥村推选为本村看山员,1999年至2005年与新建镇人民政府达成口头协议被横板桥村推选为本村看山员。2006年与县康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签订护林协议。2007年康龙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林地按事权等级区划属于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按照《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需继续在辖区内推选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您按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要求,经横板桥村推荐担任该村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并于2007年与县林业局签订了生态公益林管护协议。按政策要求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需每年进行年终考评,表现良好者按要求实行一年一签,您自2007年至2008年生态公益林年终考评为良好,一直被推选为横板桥村生态公益林护林员。2009年县康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与新建镇横板桥村委会签订管护合同,2009年并未与您签订任何形式的管护协议。2010年因县康龙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的改变由县林业局划归县人民政府直属管理。自2010年起至2017年(期间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未担任),您因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年终考核为良好一直担任横板桥村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并与县康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协议。以上协议均属劳务合同。2018年,按照《湖南省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规范》第二条的相关规定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一般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下。您年龄已达61岁(1957年11月10日生),2018年新建镇新建村(乡镇区划改革后合并村)没有继续推荐您担任该村生态公益林护林员。

      根据上述情况,您作为林权部分所有人及经济补偿费受益人,领取的管护费是对其从事公益性事业的补助费用,而不是工资收入,其来源于国家对林权所有者因被限制林权经营活动所造成损失的补偿资金。另外您在村里有山有田,本职工作是务农,护林员身份属兼职而不是全职,加之前与其签订的劳务协议单位多次发生改变,且劳务协议有中断等,根据劳务合同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已经履职,足额发放其劳务费,故我单位与您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所以也不存在为您缴纳养老保险。

      二、县康龙省级自然保护区于1996年10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现保护区辖区内有5个行政村,946户,约3500人,其中含新建镇新建村梁家坳组(原横板桥村1组)的自然院落,该院落原住户26户,共102人,(现留组人员多为老人小孩),基本良田180亩,通组公路据调查了解为上世纪60年代末修建的黄土路,一下雨就成了烂泥路,村民出行和生产劳动极度不方便,原住户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要求将这一段土路硬化。县交通局于2017年9月参照扶贫项目的通组公路给予照顾实施了路面硬化。针对您所提到的“公路通了现在森林已经收到严重破坏”的问题,我处加强了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做到一天一巡查,并在道路路口及道路显眼处安装了宣传警示牌。到目前为止我处工作人员及护林员的日常巡查中未曾发现明显的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但是,我处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日常管护和巡查力度,确保康龙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同时感谢您离开公益林管护岗位后仍对康龙自然保护区公益林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中方县康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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