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13
涉及单位:房产局 房监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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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3
涉及单位:房产局 房监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
永州宁远县房产局、房监局领导:
我们是永州市宁远县阳光新城(宁远九方置业)小区全体业主,该小区位于宁远县机关幼儿园对面,由开发商:宁远九方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朝辉,手机号:131****2787)于2012年开始承建,于2015年10月通知交房,收房入住后出现多项重大问题点,并且集体多次找开发商解决,信访办反馈,但是开发商仍然未处理解决,现全体业主跪请房产局、房监局领导出面帮我们业主解决处理,现收集问题点如下:
1,购房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合,业主测验房产实际面积差异在5-10平方以上,损害了全体的利益,针对面积问题要求开发商重新测量,并补回全体业主的差补款;
2.合同要求在一年内需办理房产证,目前已经超过二年以上了,仍未办理房产证,应按合同赔偿所有业主的损失及违约金,并给出不动产办理时间;
3.一楼明确不能做仓库使用,影响消防安全与危害所有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2017年年底规划局有提出要求开发商整改,目前开发商仍然没有改善,见图片;
4.电梯口瓷砖100%经常掉落,危害业主居住的生命安全,反馈开发商解决,仍未得到改善,见图片;
5.小区应建立大门头招牌进行管理,一楼灯光太暗,业主出行不方便,夜晚出行需要业主打手电筒才能出行,开发商无能为业主解决,业主非常无奈;
6.小区建设与购房合同写有30%的绿化,实际小区一点绿化都没有,要求开发商立刻改善解决,建设绿化带(按保安亭一样大小,建80到一米高)一共需要建五个,每个五米长,两个之间间隔2.5米左右。
7.地下车库属业主公摊面积,未保证业主使用的情况下,不应出售或出租,目前80%以上的业主出入无法停车;
8,要求开发商每栋每楼应安防盗门系统,保证小区业主的公共财产安全,收房后有多名小区业主反馈丢失摩托车与电动单车等财产,仍然没有改善,需开发商立即解决;
9. 车辆出入与人行道分离,存在人身安全问题,无法保证业主人员生命安全,要求开发商立即解决,将车辆与人员出行分开过道,保障人员出行安全;
10.物业费收费太贵,小区设施,绿化,管理等条件达不到1元/平方的标准,要求重新核定物业标准;
11.地下车库漏水,卫生非常差,业主使用车位叫苦连天,经常出现轮胎被钉子扎破等问题;
12.电梯备用电源(发电机已购)未装,小区停电后,高层业主只能走楼梯,怨声四起,民不聊生,要求开发立即安装备用发电机,明确安装时间;
13.消防通道楼梯刷漆或者贴砖,多次反馈开发商解决,目前仍未改善;
14.售楼部上面的铁皮下雨天噪声太大,应拆除或解决噪音问题,严重影响了业主的居住,非常扰民;
15.开发商不准业主开车进入小区,无免费停车位,需要开发商马上解决;
16.电梯内及负一楼电梯口应该安摄像头,多次丢失业主财产,都无法监控,开发商必须改善后并保证业主公共财产安全;
17.小区预售沙盘模型与实际严重不符,存在欺骗与欺诈全体业主的行为,请开发商按要求改善解决;
18.未收房业主要求开发商同意退房,并赔业主的利息与违约金;
19,开发商未正式通知收房与未拿了取钥匙的,物业无权收取物管费。
阳光新城小区工程质量差、消防设施未到位、绿化没有做好等不具备安全小区标准的前提下,开发商就让我们业主去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我们业主强烈反对开发商的这种做法。强烈要求开发商解决处理好上述提到的房屋存在的问题点。因开发商方面的问题按合同赔偿所有业主的损失及违约金。阳光新城小区房子存在以上的种种问题,已严重损害到业主的公共利益,更有可能危及到业主的居住安全,阳光新城全体业主跪请房产局、房监局领导出面为我们业主主持正义,要求开发商限时进行解决处理。
盼切回复!!
阳光新城全体业主致敬
2018-04-12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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