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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上级查明湘乡育塅锅子山农田被废的真相

时间:2018-04-11

涉及单位:国土局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市本级

2013年上半年,我与吴*新(原湘乡市育塅乡田坪村支书,原湘乡市人大代表,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组织纪律等被湘乡纪委决定开除党籍)钱*湘、李*炎四人各出资20万元共80万元以购买方式(实际为租赁)共同取得了育塅乡育塅村锅子山组几农户十多亩农田的经营权,原准备作为农业项目开发,后因政策性方面原因,只是闲置未遭任何破坏,可随时恢复农业生产。

与农户、村、组签订的协议因李炳炎不便,由钱*湘、吴*新、我三人作为购买方签字,事后四人未签订合作协议,但开了几次会,明确分工、责任如下:吴*新为头,负责审核签字,钱为湘负责保管所有协议、文书、资金、账目,李*炎负责申办有关政策方面的手续,我配合吴*新协调村组、村民及周边关系,并当年对农田灌溉用的一只约0.6亩的水塘及排水沟进行了整体修缮,花费了几万元,我老婆在水塘里养了鱼。

2016年7月份左右,吴*新、李*(原田坪村主任)、*熠(原育塅乡田坪小学扩建承包商)找到我,说田坪小学要扩建,有些建筑废土垃圾要倒至我们四人合伙购买的那十多亩水田前面的一个约二亩多的洼地里,与后面水田填平并整改好,有利于我们今后使用。需临时在我们买下的田里修条便道过去,当时吴*新说完工后将田恢复,并承担所有责任,因当时我考虑到吴*新既是我们买田合伙人之一,又是田坪村的支书,李*又是田坪的村主任,不同意也不行,但提出事后一定要恢复,但在后来施工过程中,吴*新、*熠并没有兑现承诺,将建筑废土倒在那洼地,而是直接将建筑废土全部倾倒在闲置的农田里,废掉农田约8亩。

因当时我基本上在湘潭工地,钱*湘打电话给我,很气愤的说:你再书记(指吴*新)赚钱(找场地堆土,*熠要付钱给吴*新,另*熠把学校的护坡工程分包给了吴*新)不要损害我们的共同利益,把水塘和农田都废了……锅子山组的李队长和育塅村支书刘书记也打了电话给我,说把水塘和排水沟都废了,影响了农业生产,我当即回答他们:此事是吴*新所为,与我们都无关,请你们找吴*新处理。得知这情况后,我打了电话给*熠和吴*新请他们停止违法行为,但阻止无效,我又打了电话给田坪小学校长,请监督到位,否则我会向上级部门反映,但也没有效果,一直到完工。

 

后因有人举报吴*新废田的犯罪事实(还有几处被废 ),吴*新找到我和钱为湘要求我们2人把买田的事担下来,只承认是我们2人买的,我没同意,吴*新又多次找我,要我替他承担废田的责任,我明确告知,此事别人已举报,问题肯定严重,我担不起,上有四位年老多病的老人,妻子身体不好,儿子还未成家,现在经济状况也不佳,如因此事坐牢,那我的家都会散掉,若硬要我承担,请写承诺书给我,他又不答应,怕留下把柄,罪加一等。只口头承诺,我当即拒绝,至2016年10月10日晚8点后,吴*新打电话给我,再次威胁我去市纪委做假证,把责任替他担下来,否则你没好日子过……

无奈!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也为了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于2016年10月17日向湘乡市纪委张书记、省纪委实名举报了吴*新的犯罪事实。10月24日,市纪委领导找我到谈话室反映情况,之后又安排到市国土局执法大队反映情况,并做了笔录,但没有下文,同年11月15日,我再次实名向省委举报,杜书记作了批示,但依然没有处理责任人,也没有恢复。

2017年下半年(具体时间不记得)育塅乡国土所打电话要我去办公室,交我一份复原通知单,我当即拒收,并说明理由:田是我们四人共同买下,废田是吴*新所为,与我无关,请找真正的责任人恢复。

2018年春节前,在市国土局局长办公室,我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真实情况原原本本向刘局长及执法大队队长作了详细的汇报,请求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查清本案事实真相,确认真正的责任人,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罚决定。

2018年春节后我去了广东打工,我老婆接收了一份湘乡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1月30日以非法占地为由,向钱为湘及我下达的湘乡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执监告字〔2017〕181号《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处罚告知书》我老婆收到处罚告知书后,非常着急也非常气愤,为此,通过红网以我的名义实名举报了吴*新等人的违法行为,同时在举报信上也认为湘乡市国土资源局对吴*新等人违法向农田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不予处罚反而处罚没有任何过错的我,举报人变成了被处罚人,是湘乡市国土局执法不公平,处罚对象错误。

我马上赶回湖南,于2018年3月12日向中央第八巡视组、省国土资源厅反映了吴*新的犯罪事实,但令人不解的是我信访的调查对象吴*新到了育塅乡国土所时吴*新变成了“吴新舟”。

2018年3月15日,我向湘潭市国土资源局执法支队、湘乡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及领导分别邮寄了《不服湘乡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告知的申辩意见》及情况说明,同时还向吴*新、李*、*熠分别邮寄了“请立即采取措施尽快恢复耕地原貌”的函告。

3月下旬,我接到湘乡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的电话:市国土资源局移送了一份关于我涉嫌犯罪的案卷,速回家协助调查,我于4月2日去治安大队做了笔录。4月4日上午,我去了市国土局执法大队拒收了一份于2018年2月28日,湘乡市国土资源局以非法占地为由向钱为湘及本人下达的湘乡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执监罚字〔2017〕181号《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并注明理由:田是我们四人共同买下,废田责任不是我,请求依法调查本案真相,查清真正的违法责任人。下午,我去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向陈主任、尹主任当面详细汇报了此案的来龙去脉及一切真相。

以上是整件事情的详细真实情况,恳请各级领导派人实地调查,同时请求:

1、督促钱为湘交出买田的原始协议,由吴*新审核签字的近八十万元的原始票据及原始帐本,确认真正的买田合伙人。

2、依法查明本案真相,确认真正的违法责任人。

3、依法查处本案中涉嫌做假证、伪证的有关人员。

4、责令废田的当事人迅速恢复被废农田的原状。

此致

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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