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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丽城开发商天价停车费

时间:2018-03-19

涉及单位:新宁县富丽城开发商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关于强烈要求富丽城小区成立业主员会的申请及投诉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恒通富丽城小区是由湖南南方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共分(A、B、C、D);四期工程,在2013年第一批住房交付业主使用,并由房地产开发商聘请湖南省南方恒通物业对小区进行日常维护;随着小区入住的业主日益增多,为加强小区业主的自我管理意识和持久保持小区的和谐、美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规定的内容,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从2016年年底开始递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但是至今历时一年多却不见上级部门安排人员协助办理此事,在此期间,物业部门由于缺少业主委员会的监管,再加之与开发商隶属于同一股东,在日常管理维护中弃业主权益不顾,处处维护自身和开发商利益。

一、 物业出于自身利益着想,在本该水电到户的情况下,实施整个小区统一一个水表管理,造成业主交费不便。要求业主直接向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费。

二、 未履行合同规划将燃气入户,向业主重复收取2300元燃气入户费。此事业主已向多方反应无效。要求开发商退还燃气官网建设费给业主。

三、 本该向业主公布的物业收支费用几年来从未公布。要求每个月在公共区域公开财务情况。

四、 2018年3月16日,物业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及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出台天价停车费收取规定,停车费用高达900元/月,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及外来探访车辆禁止入内,以此举强迫业主购买车位,这一规定出台引起业主强烈不满,并试图协商处理,但是成效甚微,物业随后出台的一个又一个规定从未站在业主立场实际考虑。强烈要求恢复之前停车场管理方式和收费标准,保留业主公共车位。

基于以上几点,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在此业主们恳请相关部门给予广大业主协助,解车位问题的燃眉之急,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避免物业缺乏监督,一家独大而引起的各种冲突,以维护小区的安定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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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宁县发展改革局  2018-06-12 10:17:46

      关于新宁县富丽城小区业主反映小区车位租金的网帖回复

      网友在华声在线等媒体发出《新宁县富丽城小区物业强迫业主购买车位》等帖子反映:“

      新宁县富丽城小区物业以高价停车费强迫业主购买车位,车位租金在新宁这个贫困县高达900元/月,且租赁时间最短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未购买车位和交纳停车费的业主禁止停车,外来探访车辆也一律不准进入等问题”,我局3月17日从网上获悉该网帖内容后,局党组非常重视,立即连夜召开会议并成立调查小组。3月18日(星期天)由局领导带领调查组进 入富丽城小区物业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证:新宁县富丽城小区物业公司为加强小区停车管理,最初在平台向各业主发了一个通知准备按900元/月/个车位租赁,但正式张贴对外公示是在3月16日,租赁费为850元/个/月,情况属实。对新宁县富丽城小区物业公司把地下车位费定为850元/个/月租赁给业主的行为,我局立即责令物业公司进行了停止,并向广大业主公告申明取消车位租赁收费。3月18日新宁县富丽城小区物业公司已发布公告停止了车位租赁收费。

      新宁县发展改革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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