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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宁富丽城物业压迫业主买地下停车位

时间:2018-03-19

涉及单位:湖南新宁富丽城开发商跟物业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富丽城破坏新宁投资环境,富丽城政策影响城镇化建设,富丽城影响小康社会建设,富丽城影响和谐社会建设,富丽城影响人民基本生活,富丽城砸了世遗5A牌子

昨天政府部门出面跟物业协商,物业虽然把900/月停车费这几个字删除了,但是他是换汤没换药,意思还是一样的,还是不让业主进地下停车场,到底是谁在给物业撑腰?给了他们这么大权利?不让我们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只想回家他们凭什么把我们堵在门外不让我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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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宁县发展改革局 2018-06-12 10:16:23

      关于新宁县富丽城小区业主反映小区车位租金的网帖回复

      网友在华声在线等媒体发出《新宁县富丽城小区物业强迫业主购买车位》等帖子反映:“

      新宁县富丽城小区物业以高价停车费强迫业主购买车位,车位租金在新宁这个贫困县高达900元/月,且租赁时间最短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未购买车位和交纳停车费的业主禁止停车,外来探访车辆也一律不准进入等问题”,我局3月17日从网上获悉该网帖内容后,局党组非常重视,立即连夜召开会议并成立调查小组。3月18日(星期天)由局领导带领调查组进 入富丽城小区物业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证:新宁县富丽城小区物业公司为加强小区停车管理,最初在平台向各业主发了一个通知准备按900元/月/个车位租赁,但正式张贴对外公示是在3月16日,租赁费为850元/个/月,情况属实。对新宁县富丽城小区物业公司把地下车位费定为850元/个/月租赁给业主的行为,我局立即责令物业公司进行了停止,并向广大业主公告申明取消车位租赁收费。3月18日新宁县富丽城小区物业公司已发布公告停止了车位租赁收费。

      新宁县发展改革局

      2018年6月12日

      三湘华声邵阳记者站 2018-03-19 17:06:01
      记者联系了新宁县发改委李副主任,他说,此事他已知道,昨天县发改委派人找到了富丽城小区物业负责人,责令物业立即整改,物业收费必须按照发改委的《物业管理办法》执行。目前,该物业已经实施了整改。李副主任表示,此前,该物业的通告根本没有向县发改委报告,不存在“县物价局监制”一说,属于虚假广告,有关部门可以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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