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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娄底中心医院导致我左腿残废,终身痛苦

时间:2018-03-12

涉及单位:娄底市中心医院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本人叫禹沅宏,湖南娄底人,因身体极为不适,感觉像中了毒一样,于2011年2月在父母的陪同下去湖南省娄底市中心医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因体力不支,在医院走廊里昏死过去,等我醒来后,发现自己已躺在病床上,左大腿已无缘无故骨折。

医院说我是自己从三楼消防道窗口跳楼下去摔伤的,可我明明是在走廊里昏死过去的,怎么会去爬窗子跳楼呢?这是不可能的啊!而且他们中心医院也根本没证据能表明我是跳楼摔断大腿的。

况且你们医院本来就应该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怎么还把人搞残了呢?有人在你们医院里昏死过去,应该是要马上抢救啊,怎么还能把我大腿搞断了呢?这真是让人匪夷所思啊。

而且医院也没说我身上有毒,好像是故意隐瞒的,可是我却发现我右手大拇指明显有针管插入痕迹,明显是给我解了毒的,而且针管痕迹到现在还可以清楚看到。我大腿骨折后,中心医院给我做了钢板手术,在医院住了几个月出院,可是我伤腿膝盖完全无法弯,且在我住院期间医生一句要我锻炼膝盖的话都没说,这可能也是导致我膝盖无法弯的一个原因。

出院后我就开始每天坚持锻炼膝盖,用中药热敷,还有我爸爸帮我压膝盖,可是一直没有成效,我感到很失望。过了两年,我于2013年3月又去娄底市中心医院取出钢板,手术比较成功,住了十几天院回家,可不幸的是,13年四月的一天,我去卫生间洗澡,洗完后,穿内裤时,因左腿膝盖不能弯曲,且钢板取出后大腿股骨的钉眼还没愈合,所以左腿用力过大,只听到左大腿里一声大响,我感觉我大腿股骨很可能又断了,我大声喊我父母,他们慢慢扶我到床上,第二天到中心医院做x光检查,结果检查显示我左大腿又断了。

没办法,只好第二次做钢板手术,术后住院一段时间出院,在家里休养了几个月,术后,我感觉我左腿膝盖更难以弯了,大概只能弯四五十度,生活无法自理,解大手只能坐马桶,穿裤子袜子只能让父母穿,上下楼梯也只能柱拐一步步的来,人已经残废了。

可以说办法想尽了,可还是没进展,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伤腿膝盖如此难以弯。后来我又在网上看到大腿骨折膝盖无法弯曲可以做膝关节松解手术,于是我父母就联系了湖南省脑科医院的骨科主任刘主任,请求他帮我做膝关节松解手术,接着于2014年12月我与父母来到了长沙湖南省脑科医院,住院几天后就做了松解手术,术后就在医院进行康复锻炼,过了二十几天之后,左腿膝盖还是无法弯曲。

现在离第一次腿骨折已五年了,四次手术已经让我受尽了痛苦,医疗费已花去二三十万,可人还是残废了,生活无法自理,感觉极为痛苦。所以我现在无奈之下强烈要求娄底中心医院全额赔偿我的医疗费,并对我做出一定补偿!因为我身体现已残废了!请好心人帮我多多转发,万分感谢!

到现在为止娄底中心医院都只赔偿了我1w3千块钱的费用,当时他们要求和我签和解协议我也是逼不得已的,因为当时投诉毫无进展,没有人插手。而且至今他们中心医院也从来不帮我想办法治疗伤腿弯曲,我认为他们是天经地义要全额负担我的医疗费用!!!况且他们也根本没有证据能证明我是从楼上摔下去的,从来没有给我录像看过!!万分恳请投诉直通车帮我做主,还我一个公道!!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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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娄底中心医院 2018-03-15 10:50:05

      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组及各位网友:

      2018年3月12日19时34分,患者禹某某在贵网刊发了题为《投诉娄底中心医院导致我左腿残废,终身痛苦》一帖。因禹某某系精神疾病患者,该帖所发内容与事实不符,为澄清事实,回应关切,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患者禹某某,男,系本市某局职工,2011年1月30日在父母陪同下就诊于我院门诊精神科(经查实禹某某此前已在外院确诊患有精神疾病)。候诊过程中,禹某某突然从消防通道的窗户跳下(当时禹某某母亲在场,父亲到门诊窗口购买门诊病历),被我院医务人员及时发现后立即转送我院14病室(骨科)住院治疗。

      入院诊断:

      1、左股骨粗隆及股骨干粉碎性骨折;

      2、右手皮肤裂伤;

      3、精神疾病。予以积极完善相关检查,并请相关科室会诊,拟定待精神症状稳定后择期手术治疗。手术于2月10日在全麻下顺利完成,术后医护人员指导其进行功能锻炼,恢复良好,于3月14日出院。出院时医师在出院记录上书面告知继续加强功能锻炼,定期复查并随诊。2013年3月1日患者骨折愈合于我院行手术取出内固定。

      2013年4月13日,禹某某在家洗澡时不慎再次摔伤,致左股骨再次骨折,4月14日再次入住我院14病室(骨科)接受手术治疗,5月27日出院。住院期间医务人员同样指导其开展了功能锻炼,出院时进行了强调交代。

      二、处理经过

      2011年1月30日禹某某因跳楼受伤后,我院医患关系协调办立即介入处理此事,多次与禹某某家属沟通,考虑到禹某某情况特殊且家庭困难,医院对其进行了适当困难补偿,并于2011年5月12日签署了《和解协议》。

      2013年4月13日,禹某某因在家洗澡摔倒致左股骨再次骨折在我院行手术治疗后,家属再次提出困难,要求我院补偿。医院考虑其伤情与我院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予以了耐心细致的沟通、解释,要求家属依法依规理性处理,但患方家属不予接受。

      此后,每年我院都与家属进行过解释、沟通,我院考虑到患方家庭的实际困难,秉着人文主义关怀精神作出让步,于2016年3月5日再次予以困难补助,与患方达成一致意见,患者禹某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均已签署协议并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医方提出任何要求、不再以任何理由在网络、媒体等发布与本纠纷有关的不实言论。

      三、我院的意见和态度

      1、我院对禹某某的意外受伤和家庭特殊困难深表同情。

      2、对于2011年1月30日禹某某在我院门诊精神科候诊过程中因跳楼受伤一事,我院深表遗憾。我院认为,我院门诊消防通道窗户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且禹某某系在其家人的监护下发生跳楼受伤事件,我院不应承担相关责任,后患方在家洗澡自行摔伤,亦与我院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3、对于此次纠纷,我院秉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于2011年、2016年两次对患方给予了适当的补助并均已签署纠纷和解协议,已妥善处理了此事。患方理应履行协议内容,如患方仍有异议,我院建议患方依法依规申请医学鉴定或上诉法院,我院将积极配合。

      娄底市中心医院

      2018年3月14日

      娄底中心医院 2018-03-14 18:58:14

      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组及各位网友:

      2018年3月12日19时34分,患者禹某某在贵网刊发了题为《投诉娄底中心医院导致我左腿残废,终身痛苦》一帖。因禹某某系精神疾病患者,该帖所发内容与事实不符,为澄清事实,回应关切,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患者禹某某,男,系本市某局职工,2011年1月30日在父母陪同下就诊于我院门诊精神科(经查实禹某某此前已在外院确诊患有精神疾病)。候诊过程中,禹某某突然从消防通道的窗户跳下(当时禹某某母亲在场,父亲到门诊窗口购买门诊病历),被我院医务人员及时发现后立即转送我院14病室(骨科)住院治疗。

      入院诊断:

      1、左股骨粗隆及股骨干粉碎性骨折;

      2、右手皮肤裂伤;

      3、精神疾病。予以积极完善相关检查,并请相关科室会诊,拟定待精神症状稳定后择期手术治疗。手术于2月10日在全麻下顺利完成,术后医护人员指导其进行功能锻炼,恢复良好,于3月14日出院。出院时医师在出院记录上书面告知继续加强功能锻炼,定期复查并随诊。2013年3月1日患者骨折愈合于我院行手术取出内固定。2013年4月13日,禹某某在家洗澡时不慎再次摔伤,致左股骨再次骨折,4月14日再次入住我院14病室(骨科)接受手术治疗,5月27日出院。住院期间医务人员同样指导其开展了功能锻炼,出院时进行了强调交代。

      二、处理经过

      2011年1月30日禹某某因跳楼受伤后,我院医患关系协调办立即介入处理此事,多次与禹某某家属沟通,考虑到禹某某情况特殊且家庭困难,医院对其进行了适当困难补偿,并于2011年5月12日签署了《和解协议》。

      2013年4月13日,禹某某因在家洗澡摔倒致左股骨再次骨折在我院行手术治疗后,家属再次提出困难,要求我院补偿。医院考虑其伤情与我院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予以了耐心细致的沟通、解释,要求家属依法依规理性处理,但患方家属不予接受。 此后,每年我院都与家属进行过解释、沟通,我院考虑到患方家庭的实际困难,秉着人文主义关怀精神作出让步,于2016年3月5日再次予以困难补助,与患方达成一致意见,患者禹某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均已签署协议并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医方提出任何要求、不再以任何理由在网络、媒体等发布与本纠纷有关的不实言论。

      三、我院的意见和态度

      1、我院对禹某某的意外受伤和家庭特殊困难深表同情。

      2、对于2011年1月30日禹某某在我院门诊精神科候诊过程中因跳楼受伤一事,我院深表遗憾。我院认为,我院门诊消防通道窗户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且禹某某系在其家人的监护下发生跳楼受伤事件,我院不应承担相关责任,后患方在家洗澡自行摔伤,亦与我院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3、对于此次纠纷,我院秉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于2011年、2016年两次对患方给予了适当的补助并均已签署纠纷和解协议,已妥善处理了此事。患方理应履行协议内容,如患方仍有异议,我院建议患方依法依规申请医学鉴定或上诉法院,我院将积极配合。

      娄底市中心医院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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