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恳请支付公路维修费

时间:2018-01-21

涉及单位:资兴市青腰政府,资兴市八面山乡成康村村委会,工程承包人:王练军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恳请支付公路维修费的报告

我是八面山瑶族乡成康村坳头组村民周海山,男、汉族,由于我们村庄位置偏避、距八面山集镇较远,加上交通不方便,仅有一条狭窄的泥巴路与外界连通,晴朗天气勉强能过车、阴雨天气车辆无法通行,行人也极为困难,给我们当地居民带来了极大不便。为了改变这一现象,我经请示当时的村领导,同意会积极为我争取资金归还我公路维修款后,于2012年租了2台挖机和2台运输车,用了2个月时间对成康村坳头至下洞2.55公里泥巴路进行维修并铺填了砂卵石垫层,共花了17.08万元(详见清单)。

今年在市公路局的关心和支持下,此路段列入了八面山乡连坪至成康(XA39)公路成康段窄路加宽项目,工程定价审核的总投资为2719577元。为了些事,我已经和乡政府、村委会作了多次汇报,要求先支付我为修这段公路垫付和欠付的工程款,他们只同意象征性的给予补偿。对于这一情况,我认为村委会存在较多过失:其一是村委会不作为,2012年换届后的村支两委不兑现前任村支两委的承诺,在我组织了公路维修后,村委会没有筹集资金向我支付公路维修费,为官不为。其二是村委会乱作为,公路局安排了项目资金后不但不愿意支付我的垫付的公路维修费,还百般阻挠我的合理申诉,要我个人承担着这项巨额费用。

我于2012年垫资修路,目前欠款还没有还清,公路维修专项资金到位后,应享有优先给付权,其理由如下:

(1)成康村坳头至下洞公路是当地连通外界的唯一交通道路,当时已破烂堪、无法正常通行,这段公路维修迫不及待、势在必行。

(2)维修公路是一项惠及当地群众的大好事、大实事,符合当地群众的迫切需要。

(3)当时村支书极力支持我维修公路,并承诺将积极筹款措、向上级争取资金,支付我公路维修款。

(4)我已垫付和欠付公路维修款5年多了,急需还款和支付工程欠款。

(5)2012年公路维修的内容属此次“八面山乡连坪至成康(XA39)公路成康段窄路加宽工程”的子项,属于今年项目资金的列支范围。今年新项实施时,已取消了此路段公路垫层子项。

(5)我垫付和欠付公路维修费用清晰、属实。

鉴于此,请贵单位协调、批准项目资金优先支付我维修这段公路垫付和欠付的工程款。深深感谢!

报告人:周海山

2017年12月29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 2018-01-23    已发函至资兴市政府

    部门回复列表

    • 八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2018-01-31 16:23:51

      网友您好:

      八面山瑶族乡成康村位于八面山瑶族乡西部,属于合并乡前的原连坪瑶族乡,连坪村至成康村公路是成康村村民外出通行的主要道路,全长7.12 千米。由于道路仅为3.5米宽且还有2.55 千米未水泥硬化,路下是近百米的陡坡,给当地村民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在市委、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关心下,2016年该道路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项目被立项,进行加宽和通畅改建(其中4.57 千米窄路加宽,2.55 千米通畅改建,项目预算总价271.9778 万元,其中国家财政配套20万元/公里,村集体需自筹约130万元)。2016 年通过公开招标,由湖南黄金建筑有限公司合法取得项目标的,业主为成康村委员会,具体施工老板为王练军。

      2012年当地村民周海山在未经支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法定程序同意的情况下,自费维修幼头至下洞2.55 千米道路铺垫砂卵石层,声称是为村做公益事业不需要任何补偿,当时政府和村上也告知其这种个人行为是没有经费支持的,2016年10月,连坪至成康公路加宽改建项目实施后,周海山却多次索要公路维修费。我们认为: 周海山自费维修道路铺垫沙砂卵石层一事涉及如此重大的村级事项未经成康村支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决议公开等法定程序,在无任何书证物证的情况下仅凭成康村原支书钟石平一人的证言在法律上难以被采信。同时周海山索要的17.08万元道路维修费无任何原始凭证,仅有其个人提供的一张费用清单,在费用的真实性上存疑。综上两点,我们对周海山提出索要17.08万元道路维修费的要求无法支持。但考虑到周海山2012年自费维修道路的事实存在,村民也为之受益,为鼓励当地群众为公益事业捐资投力做贡献,乡政府和成康村支两委多次与周海山沟通,表示对周海山2012年自己出资修路的行为给予适当经济奖励,但周海山一直不同意。

      自2016年10月成康公路项目工程动工后,周海山及其亲属多次到施工现场采取堵路、阻止设备运行等方式强行阻工,在此期间,为了保障工程顺利进行,成康村支村两委、乡党委政府、派出所多次做协调劝阻工作,但周海山及其亲属不听劝阻长期反复阻止正常施工致使工程至今未能完工,影响了春节期间的正常通行,同时给施工方造成了极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给乡政府、派出所、成康村支村两委造成了巨大的行政成本,影响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给当地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道路安全隐患迟迟得不到解决,群众出行极为不便,当地群众也对此十分愤怒反应十分强烈,已联名书面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严惩阻工涉事人员。目前,公安机关正介入调查。

      八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批示

      2018年1月26日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