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14
涉及单位:政府部门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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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4
涉及单位:政府部门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我想问的是,我的老房子以拆除了,我还是原老房子地上盖上了新房子,我收到2018年元月13号村主任打来电话说还要拆除一套老房子冲公,他说这是上级领说的,我们要是不拆除一套老房子就没有补助,这还是异地扶贫搬迁吗,这样还算是帮助老百姓扶贫吗,我想问一下这湖南省和郴州市有没有这样的文件下来,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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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您对永兴扶贫工作的支持。
以下是对您所反映情况的回复:
1.根据《湖南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湘发改西开201639号文件要求,之所以叫易地扶贫搬迁,是因为原有居住地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宜居住,需重新选择安全适宜居住的地方新建,所以您所提出的在原老房子地上盖新房子属于原址重建或简单位移,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
2.根据根据《湖南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湘发改西开201639号文件要求,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安置,原有的住房必须拆除,宅基地由县政府组织复垦,并依法依规处置。
3.湖南省、郴州市和永兴县均没有出台文件要求还要拆除一套旧房子才能领到补助,但是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您拥有几套老房子,按照文件要求,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原则,您这个情况也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要求。
4.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具体政策问题咨询请与我办联系,咨询电话为:0735-5524308、5567065。
永兴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