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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医院保安殴打病人

时间:2018-01-14

涉及单位:株洲市人民医院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2017年10月17日,我的小孩在株洲市人民医院被误诊为腮腺炎,并被立即隔离观察。

10月18日,我将孩子带到株洲市妇幼医院进行复诊,结果为淋巴结炎。25号下午再由专家复诊,依然是淋巴结炎。专家说明淋巴结炎不是传染病,不必停课隔离观察。晚上与学校老师沟通复课,老师以人民医院有隔离观察医嘱,必须去该院开证明才能上课,在老师的要求下,妻子只能到人民医院开复课证明或解除隔离观察证明。然而,株洲市人民医院的医生不承认误诊还推诿刁难,约一个多小时后我抱着幼儿在茨茹塘社区工作人员的跟随下来到市人民医院儿科,在医院儿科办公室看到妻子在哽咽,此刻医院保安吸着烟也来到了现场(医生未制止吸烟),我请求医生帮忙开证明。医生丝毫不搭理。尔后在办公室外面我拿着株洲市妇幼医院的诊断结果请医生看,医生首先不回应,当我再次说请他看时,医生要我灭掉烟(再次刁难不愿看妇幼的诊断结果),医生话音刚落旁边一个保安就抓住我左手,当即我灭掉烟准备出去丢,我请他不要碰我时,保安一边侮骂一边对着我头胸殴打,另一个保安抓住我右手殴打,妻子抱着被惊吓的幼儿哭喊说我有重病请停止殴打,后来保安松手后我随即倒地并昏迷近十分钟,事后保安队长吸着烟来到现场,妻子问他:你现在怎么可以在这吸烟,我老公刚才因一根烟被打,吸烟者(保安队长)回应熄掉并威胁你还想怎么样,旁边的医生说:我们看到了(吸烟),没事,你老公吸烟该打(医院禁烟因人而异),。

报警后,110和院领导来了,警察和院领导不但不救人还威胁我,说我是维权人士,一天到晚喜欢闹事,我再三请求警察处理仍未留住他,警察走后医院的医生和保安对我不断嘲讽。最后我被医院保安队长丢在医院门口,我再次打110报警后,110警察来到现场只说你先去看病便扬长而去。事后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头皮多处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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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市人民医院 2018-01-15 17:04:41

      关于“投诉直通车”上投诉事件的情况说明

      2018年1月14日,有人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上投诉我院医生误诊及保安殴打他,就此情况,我院特作出以下说明:

      2017年10月25晚上8点左右,李某爱人独自来到医院儿科医生办公室,要求开具其孩子的传染病自愈诊断证明。当晚是儿科医生周辉值班,按照工作要求,周辉医生耐心解说,原话为:请把生病的孩子带来,我们通过检查确定已自愈,马上开具证明,你不带孩子来,我无权开具,你孩子的病如果传染到班上其他孩子,谁也负不起责任。但李某的爱人不听解释,反而认为是医生在刁难她,发疯似的推倒桌上两台电脑,用脚狠力地把凳子踢到门口。此时,当事人李某赶到现场,同样也是要求医生开具证明,还用叼着燃烟的手拿着手机指着周医生,一直把周医生逼到墙角无路可退,周医生说,你的烟不要再抽了,这是儿科,我要报警。随即打电话给保安。 3名值班保安马上赶到现场,把医生和李某分开,站在两人中间。

      同时,保安队长接到电话,紧急从外面赶过来,还未来得及熄烟,被指出后,马上说:对不起,我马上熄掉。调解中,当事人李某不顾劝解,再次冲向周医生,但因冲击使其身体撞上办公桌桌角,桌子发生移位,因保安在中间拦着,李某与保安发生了肢体冲撞,多次冲撞未果的情况下,李某坐在地上休息。民警到达现场后,李某躺地不起,假装晕倒。

      针对此事,株洲市东区荷塘区月塘派出所民警多次依法依规到现场调查取证,与所有在场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应的证人证词。院领导及相关科室也积极配合公安调查,参与依法依规的调解处理。李某本人未得到自己满意的处理结果,到处上访,上级相关部门对情况也都已有所了解,2018年1月14日还到网上投诉,发表不实信息歪曲事实,严重诋毁了医院的声誉。 医院特此郑重声明,本次事件,医生在没有看到患者本人的情况下,坚持原则,不予以开具医学证明,没有过错。在保安调解处理本次事件中,没有动手打当事人(李某为上访专业户,也是荷塘区24小时重点监测对象,社区每天安排了专人监测他的行踪,事发当时社区工作人员也在现场,包括儿科住院患者家属都可以证明)。对于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行为,医院坚决抵制,希望李某能客观理智对待,也希望我们能共同维护良好的就医环境。

      株洲市人民医院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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