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12
涉及单位:邵阳隆回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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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2
涉及单位:邵阳隆回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我湖南邵阳隆回桃洪镇人,我2010年去新疆上高中就把户口迁移到新疆,现在我想把户口迁移回来,隆回公安局不愿意接收。新疆那边愿意我迁回湖南邵阳隆回,我该怎么做?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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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原文
我省自2016年2月3日开始实施《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以来,在全省范围内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根据邵政发20163号《邵阳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已规范城镇地区迁往农村地区户口的政策。 (
1) 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以外,不再办理城镇地区迁往农村地区的落户手续:
① 新儿随农村地区一方的父母(含父母一方为现役士兵,并已因参军服兵役注销了户口的),登记常住户口;
② 参军时原籍为农村的退役士兵回原籍农村落户;
③ 应届全日制大中院校毕业生或户口仍保留在原就读院校的往届全日制大中院校毕业生两年内申请回生源地农村落户;
④ 因服刑或原劳动教养注销原籍农村地区户口且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申请回原籍农村落户。
(2) 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原因可以办理夫妻或父母一方所在地农村落户。
(3) 夫妻一方为现役士兵,并已因参军服兵役注销了农村地区户口,另一方(来自农村地区)投靠军人一方农村父母居住生活,可办理本人及未成年子女到军人一方的父母处落户。
(4) 居民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往配偶户口所在地(农村地区),后因离婚返回原籍农村的,可以办理回原籍农村落户。
(5)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实施后符合城镇地区落户条件将户口由农村迁往城镇,要求返回原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凭其户口身份证件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户口所在地。
二、问题答复
由于你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和具体身份证号码,现无法确认你的户口迁移原因和迁移轨迹,只能将现有迁移政策告知你,如果你不是大中专毕业户口迁回本辖区,现无有关迁回本辖区的政策依据。具体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陈警官:13975932163)。
隆回县公安局
2018年5月21日
记者已将以上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转交隆回县公安局有关部门处理。
2018.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