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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官庄镇双泉村真正特困户没有纳入A类低保

时间:2018-01-03

涉及单位:沅陵县官庄人民镇府民政所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

您好!我是沅陵县官庄镇双泉村陆序礼女儿,关于我父母家低保事。低保整顿清理入户调查兜底时工作人员都知道我父母家的情况,都看到说是比较特殊困难的。我父母70多岁,在双泉村我父母家是特困户。我弟弟车祸后遗症还有间接性精神病,有时还打骂父母亲,没有记忆,说话不清晰,走路也不能像正常人走路。身体精神状况时好时坏,不能全自理。弟弟这几年来至今经常全身痒长包“寻麻疹”,也要长期吃药有时还需要住院治疗。(残疾证2级)(我弟弟2012年广州务工期间骑摩托车和广州的村委书记小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我弟弟重伤,责任认定书出来我弟弟主要责任。弟媳看伤严重昏迷不醒个多月,不能恢复正常。主要责任没有什么赔偿,从此我弟媳不再管,走了。现在和我弟弟已离婚。我弟住院8个多月,医疗费花费二十多万)我母亲看唯一的儿子车祸,受到严重打击,从此精神也不正常。母亲很多年以来也一直有多种病,要长期吃药,有时还瘫痪床上。我父亲现在身体也不好,经常头晕老想睡觉和关节炎体力也不行了,每年都要靠打针才有点精神。70多岁老人、病、残家庭没有一个劳力。没有经济来源。住房环境也很差,房屋腐烂漏雨的。就是纳入了A类低保,我父母家老、病、残都是远远不够的。只是纳入A类低保对于特困家庭来说能够解决生存。我父母没有其他子女,就我和弟弟,我外嫁生小孩后照顾孩子和婆婆,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婆婆八十多岁现瘫痪。我老公一个人工资养两边父母和家庭孩子还有不能全自理的弟弟。比我父母家条件好有几个子女和比我父母年轻很多,还有些有经济来源的都纳入A类、B类低保。而我父母家70多老人、病、残两个不能全自理的家庭没有纳入A类低保。恳请民政所或上级相关部门重新审核给我父母家真正很贫困户纳入A类低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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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庄镇人民政府 2018-01-10 15:02:34

      陆序礼低保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扶贫线和低保保障标准线“两线合一”的要求,官庄镇从2017年6月起开展了“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民主评议,陆序礼一家四口人纳入农村低保。镇县两级工作组本着实际,根据沅陵县《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不能纳入的15种情形》第二条(本人或子女在集镇、县城有住房、有商铺或在本村组修建有二层(含两层)以上砖房的)和第三条(本人或子女拥有或长期使用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摩托车除外)、营运船舶、工程机械和大型农具的)规定,根据陆序礼女儿陆艳青实际情况,认定陆序礼家庭应享受B类低保,家庭月保障标准为600元。此标准实际高于陆序礼家庭以前享受的每人每月135元标准。

      官庄镇民政所

      2018年1月6日

      沅陵网信 2018-01-03 17:42:00

      尊敬的网友: 您好, 2017年10月16日,您的父亲(陆序礼),来镇政府书面反映要求政府解决其易地搬迁的问题。官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10月17日,由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书记向六雄牵头,与协管扶贫领导舒克坤、村支书黄银山等同志一行到其家中,现场走访、调查。调查结束后,通过与上级部门反映、沟通,已明确答复陆序礼以及女儿陆艳青可实施易地搬迁,并要求陆序礼与女儿陆艳青商讨具体可行的搬迁方案。因其父母年纪偏大,实施存在一定的困难,并建议陆艳青(结婚居住在深圳)克服一些自身的困难,及时回镇咨询、了解具体的搬迁政策,帮助父亲实施搬迁工作。

      根据前期征求搬迁户的意愿以及考虑我镇的实际,先考虑在我镇辰龙关申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已把陆序礼纳入计划,属统规统建,现正在申报中。二是如该申报项目未能审批,就采取分散自建的方式进行。该情况在发贴前已由村支书在镇扶贫办公室明确告知陆序礼本人,本人同意去辰龙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陆序礼户内现有4口人,现71岁,爱人罗香英69岁,儿子陆长文41岁(车祸2级伤残,可正常行走),孙子陆诗发,11岁(孙子在陆长文车祸后被儿媳带走),女儿陆艳青外嫁深圳,该户为低保户、贫困户。陆序礼住房为一栋4间陈旧木房,大约100多平方米。居住房屋离村主干道(通畅水泥硬化路)约1公里,主干道与其居住地由通达路(组级简易公路,需要长年维护)相连,直达其家门口。现该组共居住有5户22人。该家庭条件困难,整户4人自2014年10月起开始享受低保政策至今,现4人享受低保,每月共可领取600元的低保金。

      关心贫困户,是我们镇党委、政府的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更多的支持、帮助。同时希望您以及亲属予以理解、支持、配合,积极克服一些自身的困难,主动按要求落实好易地搬迁,改善居住环境和家庭生活,早日脱贫。

      官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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