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24
涉及单位:浏阳市政府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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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24
涉及单位:浏阳市政府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浏阳市金阳大道三期(G319,S109浏阳集里至焦溪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于2017年9月28日开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是中交三公局和中国公路工程咨询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是中铁十六局和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第三中标人是广西路桥和北京建达道桥咨询公司。
评标结果公布后,我们向浏阳招标办举报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交三公局标书中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个人业绩作假,之后中交三公局向调查组提供了一份业绩证明,招标人根据三公局提供的业绩证明于11月22日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了中标通知书。
现举报内容如下:
第一:
湖北宜昌至巴东(鄂渝界)公路一期土建工程YBE30标(以下简称宜巴高速30标)的实际项目经理是刘成,总工是赵文士。
标书中,中交三公局项目经理程锦和施工负责人颜长春的个人业绩也是湖北宜昌至巴东(鄂渝界)公路一期土建工程YBE30标,与事实明显不符,系作假。
招标文件中规定,中标候选人的主要负责人5年以内的个人业绩必须含3公里以上的公路隧道,根据此规定,中交三公局标书报中的两个主要负责人程锦和颜长春根本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基本要求,应做废标处理。
经调查:1、在今年6月14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的开标结果公示中,同样是湖北宜巴高速30标的业绩,公示的项目经理是刘宇峰(见附件1);
2、在17年9月14日,中交三公局在四川省投标的开标结果公示中,其业绩宜巴高速30标的项目经理是刘成(见附件2);
3、在2012年9月19日湖北巴东县人民法院的裁定书中,明确注明宜巴高速30标的项目经理是刘成(见附件3);
4、豆丁网2011年8月8日发表关于宜巴高速30标的专访文章中明确注明,访问宜巴高速30标的项目经理刘成,总工兼书记赵文士(见附件4)。
第二:中交三公局提供的业绩证明存在问题如下:
1、三公局承认宜巴高速30标的项目中标的项目经理是刘成,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是证明在施工过程中有更换。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对项目经理实行明确的备案制,如果施工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施工单位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必须向省建设厅的主管部门提供更换项目经理的申请。但经调查,湖北省交通厅质监局备案的项目经理仍然是刘成,并没有改变。
2、中交三公局说业绩证明是到湖北宜昌的宜巴高速建设指挥部盖章,而实际宜巴高速30标的施工时间是2009~2013,现在已通车运营多年,宜巴高速建设指挥部已经合并到湖北省交通投,并且已在2016年以前就搬到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办公。
业绩证明见附件。
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将此事作为重大事情来抓,请有关部门根据我们提供的线索,派出专门的工作小组到湖北省交通厅质监局调取权威证明资料,取消中交三公局的中标资格,还社会公平正义!
联系人:施文忠 电话:1301***8048
联系人:赵启东 电话:1380***0882
2017年12月24日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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