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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慈利县芙蓉大酒店多年违反劳动法用工 不签劳动合同

时间:2017-12-15

涉及单位: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慈利县人民政府,张家界市劳动监察大队,湖南省劳动监察局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

本人于2015年12月14日入职,因慈利县芙蓉大酒店违反劳动法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也不购买社保,于2017年9月19日以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为由递交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于2017年10月10号申请了劳动仲裁,2017年11月22日取得了劳动仲裁裁决书,只裁决了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失业赔偿金和年休假未休的加班费,作为一名下岗职工,没有能力再上诉,但酒店方却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还以员工入职填写的《员工入职申请表》和《入职通知单》为己签定劳动合同提起上诉,而《员工入职申请表》是每个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时都会要求填写的,按芙蓉酒店的说法,只要应聘人员填了入职申请单,不管是否应聘上,都可代表签了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填了入职申请单而未安排上班的人员去找酒店要工资呢?一个企业开业至今七八年,从未签订过用工合同,也从未为员工缴纳过社会保险,却从未有劳动监察部门去查处过,并让其违法用工多年,在劳动仲裁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还这么的无理取闹,只是为了拖死维权的员工,让在岗的员工知难而退。而作为一个弱势人群,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申请了劳动仲裁,还要承担起企业无理上诉的风险,企业有律师代理,可以拖时间,耍口舌,而一个下岗职工有什么能力陪企业玩,芙蓉大酒店凭什么可以违法用工八年而不被查处,不就是有钱有人有关系,从而导致下面的员工忍受吞声,不敢告,不敢投诉,怕失业,更怕投诉无门,从而处于我现在的状况,仲裁,被上诉,再上诉,没完没了,迫于无赖只好上网投诉,敬请相关部门严格查处违法用工的企业,保障我们在岗和己离岗弱势群体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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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慈利县人社局 2018-01-08 11: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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