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25
涉及单位:常宁市新农合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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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25
涉及单位:常宁市新农合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本人母亲谭兰*,常宁洋泉镇人。与车17年1月份,因胸口突发剧痛,无法正常活动,紧急送入常宁市人民医院。因医疗技术有限,医生诊断后马上连夜急救车送入衡阳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经过诊断确认为:冠心病,急性下壁心肌梗死,马上往心脏血管打两个支架。住了一个多礼拜的院,医院把出院明细,医疗发票给到父亲,拿回常宁新农合办理报销。由于本人也曾在商业保险公司工作过,对政策也有些解读。
本次住院总花费44285.35元,可报部分是35623.34元,新农合经过漫长报销后最终报销18768元,报销比例52.6%左右。按照新农合规定,为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制定22种重大疾病报销比例不低于70%,且民政局给予一定补助。常宁市新农合办的网页公示资料是80%。母亲得的急性心肌梗死,从病历病理上分析,是属于22种重大疾病中一种。可是按照新农合的实际核算结果,并没有达到这个比例。由于这个病术后一直要吃药维持,每个月要二千块左右的药品费,一直要吃下去。这个病也做不了事,赚不了生活费,年迈五十多岁的母亲,每天只有到县城帮别人缝衣服一天赚个十来块钱。农村家庭条件拮据,上有老,下有小,生活艰辛。希望常宁市新农合对核算结果给予一个公定的说法,且给予申请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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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投诉城乡居民医保大病医疗报销比例太低一事的回复
网友:
您好!
关于您在网上投诉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医疗报销比例太低一事,现答复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医疗报销比例太低。
二、调查情况
根据您投诉的情况,我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真细致的查阅了相关文件。根据《关于规范部分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湘卫合管发〔2015〕2号),急性心肌梗塞属于24种重大疾病之一,手术介入治疗费用在3.0万元(含1个支架)或4.5万元(含2个支架)以内,补偿标准按70%核报,并且需要医生的诊断证明书,在出院之前携带3张1寸照片,身份证与医疗证复印,到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填写《湖南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救治审批表》并盖章,然后到住院治疗的医院签字盖章,满足以上条件方可按上述比例核报。
三、处理结果
经查实您住院的报销资料,您因未申请重大疾病登记,所以只能按普通疾病55%比例核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您可以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宁支公司申请大病二次报销,详情可致电0734—7243587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