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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天易示范区不作为

时间:2017-11-10

涉及单位:湘潭县天易示范区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本人刘潭、易俗河镇上马村贺家组村民、早离婚几年、现如今我家拆迁、天易示范区却将我列入黑名单、剥夺了我所有的补偿

我从出生到现在一直生活在本村;户口也一一直在本村、

我没有正式的工作,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没有买保险,更没有其他任何社会保障;现我也没在男方那边享受过任何待遇。

我是一名80后女子,在男女平等都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的年代,在这个依法治国的社会,为什么我还会遭受如此的不公?

像我们这种被掠夺的情况只在湘潭县,湘潭天易示范区才有发生,湘潭市以及湘潭市周边其他地方都不存在!在离湘潭市政府只有几公里的地方,我们居然能遭受如此不公!

我年迈的父母都是善良、老实、本分的农民,他们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而我是家中的长女,这条漫漫的维权之路也只能由我面对,但对于我来说很艰难,可我若不坚强,谁能替我勇敢!

请求上级政府调查我的情况,责令湘潭天易示范区将我列入上马村房屋拆迁补偿名单、

最后,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我们已是走投无路,我希望政府能帮帮我们,能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维护像我们一样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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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潭天易经开区 2017-11-16 09:39:31

      刘潭同志:

      您反映的关于“征拆安置补偿”的问题,已收悉。 集体土地征拆补偿主要分两部分:一是土地征收补偿;二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七款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方可办理:(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二)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的规定。征拆机构将土地征地补偿款全额支付到被征地村,再由被征地村民小组提供分配方案,发放到个人。对于村民小组的土地征收补偿分配采取村民自治,内部经村民会议讨论协商处理,由属地镇、村对资金的分配发放作指导和监管。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你是否属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人口,征拆机构会在当地发布安置人口情况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根据安置人口情况公示注明的途径申请复核,如对复核结果仍然存在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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