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澧县人民法院立案难于上青天 恳请相关部门解决

时间:2017-09-12

涉及单位:澧县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

我诉泰康泰康保险公司、陆振清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前后历经一个多月,澧县人民法院以各种理由不给我立案,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投诉。

三岁时,我父亲与我母亲离异,我随母亲生活,母亲将我抚养长大。我父亲生前在泰康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违反保险合同约定指定非近亲属以外的第三人陆振清为身故受益人。父亲死后,陆振清大肆侵吞父亲的遗产,连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都不放过。2017年7月,陆振清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泰康保险公司,要求取得我父亲的身故保险金。我得到消息后,于2017年7月31日来澧县人民法院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起诉泰康保险公司和陆振清。澧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方芳随意看了一眼我的诉状后,当场回复我说:“你不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你以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起诉,我不得给你立案。你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即可。”还对我说:“这么简单的案子,你自己弄就可以了。这个官司你打不赢,律师都是骗你钱的。”因为不给我立案,没办法我只能按照方庭长的意思申请参加诉讼,并将申请书交给法官邓杰。没想到,邓杰法官以我不符合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资格为由,裁定不允许我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得于8月3日另案起诉泰康保险公司,希望澧县人民法院将两案合并审理后作出判决。没想到澧县人民法院不将两案合并审理,邓杰法官对陆振清诉泰康保险公司一案作出单独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能将案件撤诉后重新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起诉,并于2017年8月31日向澧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起诉状。这次立案庭接收了材料,出具了材料收据,并称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经过多次催促后,9月8日,澧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竟然告诉我:第三人起诉立案审查期限是一个月!我虽然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但我也听说法院实行登记立案制。立案制要求一般情况下要当场立案;材料不齐,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立案形式要件的,在7日内书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澧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称,需审查30日后才决定是否立案真是闻所未闻!

因澧县人民法院立案拖延,陆振清诉泰康保险公司一案判决即将生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自动履行,该案不会进入强制执行,我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没有机会提请执行异议,因我已在7月31日陆振清诉泰康保险公司案开庭之前,就已经提请第三人之诉,如果因此造成任何损失,将来俱应由澧县人民法院承担。对此,我将保留申诉信访的权利。

我年幼父母离异,没享受过双亲家庭的关爱;父亲意外去世,对我而言如五雷轰顶;非亲非故第三人侵占父亲遗产,我愤怒不已;澧县人民法院反复折腾,至今不给我立案,让我告状无门!如今的世道,竟是这样的世道!澧县人民的法院,竟是这样的法院!立案庭的法官,竟是不让老百姓立案的法官!天理何在?!法律何在?!青天何在?!

万般无奈下,我只能恳请相关工作人员、相关领导、相关机构还我一个公道,解决我立案难的问题。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