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11
涉及单位:工商局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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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9-11
涉及单位:工商局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
—一个合法企业法人及股权无故被黑恶势力人员在工商登记机关公开堂而皇之的被假冒变更
广大人民群众及网友:
8月26日,我们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发表“投诉澧县工商局伙同黑恶势力李涛变更我公司法人”一文
https://ts.voc.com.cn/question/view/530573.html
澧县工商局迅速做出回复。但澧县工商机关对广大网友的所谓“回复”重点强调,工商机关对我公司法人及股权的非法变更行政行为“程序合法”,以此为由来推卸其责任。在此,作为无故失去公司的受害人,我想询问湖南澧县工商机关三个问题,供广大网友评判。
一、作为企业登记和变更的唯一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申请变更时,对企业法人和股权变更登记的真实性是否有责任审查、核对和监督
职责(原合法法人在工商机关注册时,有真实的身份证复印件,只要工作人员认真对此照片核对即可发现假冒),而澧县工商机关是否尽到
其基本职责?
二、如工商机关对企业法人和股权的变更登记,只遵循“程序合法”的刚性规定,而选择性的放弃作为一个国家行政机关应有责任和担当,
也不对当事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行使审查、核对和监督职责,广大企业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三、在拥有确凿证据、证明我公司合法法人在工商机关的违法变更登记表上没有签字,而被不法人员冒充签字的情况下(可在公安机关进行
笔迹鉴定),作为受害主体,是否有权利找工商机关讨个说法?
综上所述,湖南澧县工商机关所谓对网友的“回复”,实属隐瞒事实真相,推卸责任的一种做法。澧县工商还为疑犯隐瞒了那一关键问题----冒充法人签字“认可”。相信事实胜于雄辩,强权难压公理。网友的智慧不可亵渎,公道自在人心,请求各级人民政府为民作主!
湖南鑫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拥有人:黄勇
2017年9月3日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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