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07
涉及单位:永顺县国税局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17-09-07
涉及单位:永顺县国税局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我是永顺县石堤镇个体经营户,在永顺一个月没有1万元毛收入的情况下,永顺县一年以内只能开10张发票的奇葩规定下(国家明文规定一个月3万一下不收税)强制我缴930块钱一个月的国税和500块钱一个月的地税,我不缴就不给开发票,因为我是在网络做广告,客户需要开发票,所以被强制缴税,希望有关部门关注我们这一弱势群体,我找相关部门的领导,有领导给我的解释是地方太穷,税收任务完成不了,所以一年就只能免费开10次,我想问问这个是理由吗?国家不是鼓励我们微型企业创业吗?地方穷就要我们买单吗?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永顺县国税局乱收费》的答复 投诉直通车栏目组:
贵栏目编发的《永顺县国税局乱收费》帖文,我局收到后,高度重视并认真核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一、该纳税人于2017年1月20日在办税服务厅已做登记,经营地为永顺县石堤镇,16月前来办税大厅窗口代开发票共13次。由于省国税局风险监控对发票代开频繁的纳税户要求整改,故我局工作例会研究对频繁代开发票的纳税人纳入正常管理,要求纳税人自行申请领购发票自行开具,也方便了纳税人,减少往返的代开路程。
二、关于核定税款,国税局税源管理部门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核定其应纳税款,实行双定征收,并不是国家规定一个月开发票3万元以下不收税,发票数额只是核税的参考因素,2017年8月7日管理部门对此纳税人下达核定税款的通知,其本人同意按国税局月核定税额930元缴纳,在纳税人接到通知后按照相关程序申请领购了发票,同时在接到核定通知30日内对定额没有争议,也没有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
三、通过调查了解,纳税人核定前同意缴纳国税核定的应纳增值税税款,永顺县国税局管理二科对相关国税政策进行了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并说明如对地税计税依据及相关税率(征收率)和相关政策不清楚的,纳税人也可通过地税管理部门进行了解,由于纳税人对缴纳个人所得税业务不能理解,造成了纳税人误认为所交500元地税是国税绑定征收的附加“费用”,增加了其负担而无法接受。国税机关依法征收的是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没有收取纳税人的其他任何费用。
永顺县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