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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国税局乱收费

时间:2017-09-07

涉及单位:永顺县国税局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我是永顺县石堤镇个体经营户,在永顺一个月没有1万元毛收入的情况下,永顺县一年以内只能开10张发票的奇葩规定下(国家明文规定一个月3万一下不收税)强制我缴930块钱一个月的国税和500块钱一个月的地税,我不缴就不给开发票,因为我是在网络做广告,客户需要开发票,所以被强制缴税,希望有关部门关注我们这一弱势群体,我找相关部门的领导,有领导给我的解释是地方太穷,税收任务完成不了,所以一年就只能免费开10次,我想问问这个是理由吗?国家不是鼓励我们微型企业创业吗?地方穷就要我们买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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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顺县国家税务局 2017-09-08 15:24:43

      关于《永顺县国税局乱收费》的答复 投诉直通车栏目组:

      贵栏目编发的《永顺县国税局乱收费》帖文,我局收到后,高度重视并认真核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一、该纳税人于2017年1月20日在办税服务厅已做登记,经营地为永顺县石堤镇,16月前来办税大厅窗口代开发票共13次。由于省国税局风险监控对发票代开频繁的纳税户要求整改,故我局工作例会研究对频繁代开发票的纳税人纳入正常管理,要求纳税人自行申请领购发票自行开具,也方便了纳税人,减少往返的代开路程。

      二、关于核定税款,国税局税源管理部门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核定其应纳税款,实行双定征收,并不是国家规定一个月开发票3万元以下不收税,发票数额只是核税的参考因素,2017年8月7日管理部门对此纳税人下达核定税款的通知,其本人同意按国税局月核定税额930元缴纳,在纳税人接到通知后按照相关程序申请领购了发票,同时在接到核定通知30日内对定额没有争议,也没有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

      三、通过调查了解,纳税人核定前同意缴纳国税核定的应纳增值税税款,永顺县国税局管理二科对相关国税政策进行了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并说明如对地税计税依据及相关税率(征收率)和相关政策不清楚的,纳税人也可通过地税管理部门进行了解,由于纳税人对缴纳个人所得税业务不能理解,造成了纳税人误认为所交500元地税是国税绑定征收的附加“费用”,增加了其负担而无法接受。国税机关依法征收的是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没有收取纳税人的其他任何费用。

      永顺县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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