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14
涉及单位:永州市国土资源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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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14
涉及单位:永州市国土资源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
一、2017年8月10日,本人依据湘政发办{2017}39号文件,向永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永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不予办理的答复,理由是“材料不全”,而根据湘政发办{2017}39号文件,本人仅需有房产证与个人身份证即可申请办理,但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却滥用职权,将省政府文件进行修改,无中生有的要本人提供房屋转让方姓名,受让合同,还需通过公告的方式确定等等复杂程序。根据湘政发办{2017}39号文件第一条,简洁明确的指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取得国土使用权证,由国土资源部门查核土地权属资料,有合法土地来源即可办理”,并无一字一句要求要经此程序办理或要求当事人如此配合办理.
二、永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不予办理”的依据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予办理告知书上明确指出,要先执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如行不通,再按省府文件执行。如此,湘政发办{2017}39号文件已下发1个月,可谓毫无法律效力,文件的本意是便民利民,经永州市国土资源局解释之后,已然完全变成侯补文件.
三、目前本人经调查发现,永州大量房产因不能办理不动产证而无法交易,可售房源变少,价格自然就上涨,在湘政发办{2017}39号文件出台的大背景下,国土局仍然多方限制,层层设阻的限制不动产证的办理。目的在于依靠行政手段,人为推动房价上涨,利益房地产开发商;此外,经本人深入调查,目前许多开发商在配合业主办证时普遍收取1000-2000的办证费用,毫无法律依据,而永州百余万人口,以10万套房产为例,这里就有1—2亿的现金,请问这笔钱去了哪里?这笔钱利益关系链上都有哪些人?省政府文件动了哪些人的既得利益?依据省政府文件精神,业主完全可以绕过开发商直接办理,而目前贵局的做法使业主不得不接受开发商的乱收费,为某些人提供了一个权力寻租的良好平台,国土局卡住七寸,开发商趁势收钱,请永州纪委,检察院严查这一权力寻租平台和方式.
目前,全国各地都执行新政策办理不动产登记,本人在长沙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仅需房产证,个人身份证即可限时办结(小产权除外).湖南省政府文件是统一下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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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远同志:
您在网上发表了类似投诉帖,对您的投诉我们及时进行了回复。也许是场误会,是我们工作人员没有和当事人石航同志充分沟通好。石航同志当时是申请“位于冷水滩区传芳路站前路交叉口东北角705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及房屋所有权合并登记”,但其仅提供了其本人身份证和该705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永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8月10日以石航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 申请登记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为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给石航作出《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及《不动产登记补正材料告知单》,告知其应该怎么办和怎么补正资料。 事后经我们工作人员与其沟通衔接,其已更改申请,重新申请只换发不动产权证,不申请受理和办理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与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样,我们也是可以直接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9号)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可依法受理其单方申请,不需补正房屋转让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转让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也不需到场共同申请。
目前,石航同志以房产证换发不动产权证的申请已经我局相关下属单位受理和正在办理。 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