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05
涉及单位: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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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书
投诉人:吴正球,性别:男,年龄68岁。联系电话:139****5648
身份证号:43030****810070018 住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纺织路2号附18号。
被投诉方: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统一信用借钱码:31430000MD03487922,负责人:谷召亮, 地址:长沙市湘江新区枫林三路679-3号。
一、投诉事由
本人因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本人与陈卫根买卖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一事,现就被投诉方存在的违规、违约及不合理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投诉。
二、事实经过
2026年5月20日,我通过网络平台看到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推广,联系该律所咨询了2016年的一个恶意拖欠的问题。接待人员当即作出极具诱惑性的虚假承诺:声称“45天内可帮你追回98%的款项”,无需复杂程序,仅需先支付700元“案件启动费”,后续由专业律师团队全程跟进。
在其夸大其词的保证下,我于当日支付了700元费用,双方达成初步委托意向。此时,我已明确向律所工作人员完整陈述了全部过程,但对方未作任何专业分析,仅一味强调“追款成功率极高”,让我安心等待。
支付700元后不久,律所工作人员致电告知“对方拒绝主动退款,不接电话,需通过起诉程序强制追讨”,要求我追加支付5180元诉讼相关费用。为打消我的顾虑,他们反复承诺“这笔费用最终由被告人承担,你仅需先行垫付,案件胜诉后会全额追回”。
出于对法律专业机构的信任,也急于追回款项,我于2026年5月24底再次支付了5180元,累计向该律所支付费用5880元。付款后,律所与我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然而,在收到全额费用后,我联系之前与我联系的湖南湘法律师事务唐律助,询问案件由哪位负责主办,唐律助态度发生180度大转弯,对方直接以“有新的工作变更”为由推脱,不接电话、不回信息,对我的合理问询置之不理。然后直接把我拉进一个微信群,群里一个露助理回复我“您这个案件并未委托专门的律师处理,现在是由律师助理协助指导您的案件。”我说你们收了钱,都没有一个专职律师办案。然后群里的一位龚助理回复我“您这个属于经济纠纷,不是刑事案件,不需要律师辩护。后面您按我们写的诉状内容在法庭上读就好了。”都没有帮我去立案,也没有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三、被投诉方存在的问题与违规之处
1.对我作出虚假承诺:该律所明知刑事案件追款不存在“45天追回98%款项”的可能性,仍作出虚假保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关于律师执业应诚实守信的规定,构成欺诈性承揽业务行为。
2.违规收费,服务严重缺位:先是收职小额启动费,再哄骗大额诉讼服务费,律所未明确告知收费明细与依据,收取5880元后未不立案、不写文书、无任何法律服务,收费不办事,也未开发票,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涉嫌诈骗。
3 .疑似无资质人员执业:接单人无法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明,若经查实未取得执业资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执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格式合同暗藏陷阱:委托合同未明确服务内容、退费条件等关键条款,与其他受害人反映的“霸王条款”问题高度一致,违反《民法典》公平原则。
四、投诉请求
基于以上事实,本人现提出以下合法、合理诉求:
1、依法立案调查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的违规执业行为,核实其接单人执业资质、收费合法性及案件代理真相;
2. 责令该律所立即全额退还我支付的5880元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 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对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业处分,记入执业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许可;
4. 彻查该律所网络引流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
5. 要求该律所向我出具书面道歉,就其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五、声明
本人保证以上所述内容全部属实,无捏造、虚构情节,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人已保留与该律所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委托合同等全部证据,可随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恳请贵单位依法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此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执业行为,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
投诉人:吴正球
2026年6月5日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平台上反映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我部已收悉。
一、依据《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如您认为该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建议您将以下材料通过EMS或者顺丰快递的方式邮寄至长沙市律师协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58号双塔国际B座23楼,联系电话:0731-85408110。
1.投诉人签字的投诉书。投诉书包括被投诉人、投诉请求、违法违规事实和理由等;
2.投诉人身份证明;
3.证明被投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材料。
二、如您与该律师事务所因法律服务事宜产生民事纠纷,建议您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