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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朝阳大厦地下车库强行打穿拆除地下墙体,五百多位地下商铺业主利益损失 由谁主持公道?

时间:2025-09-03

涉及单位:隆回新合作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隆回县朝阳大厦地下车库强行打穿拆除地下墙体,强行贯通地下商业街,“门”“地”之争由谁说了算?凭什么说了算?五百多位地下商铺业主利益损失,由谁主持公道?

省纪委、省信访厅、省人防办各位领导:

我们是隆回县各个乡镇村的外出经商人员、来城务工人员,有的甚至是脱了贫的原来的贫困户子女,汇聚了三代人的血汗钱(爷爷的养老金和“棺材板”钱,父亲的一生的积蓄和我们自己的借贷),于2019 年 10 月购买隆回新合作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后面简称“新合作公司”)建设完成验收合格的平战结合地下商业街商铺的业主部分代表,万般无奈之下受地下街五百多位业主的委托,首先来到湖南省城来找省纪委、省信访局、省人防办领导反映问题,寻求帮助:

问题一:隆回朝阳大厦地下车库在隆回县众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面简称朝阳大厦地下车库)联合新合作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打穿拆除地下墙体(现已形成长约 9 米,高约 3 米的门洞并安装了卷帘门)。我们来省人防办求证这一项目是如何变更的?(朝阳大厦地下车库变更为经营的商业用地),朝阳大厦地下车库和地下商业街两个不同的综合体拆墙互通的项目变更时有没有具体规划设计?如果有的话,是什么时间批准的?是否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施工?我们业主的疑虑:整个地下商业街商业门面东起桃花路烟草公司地段的地下停车场西至桃洪中路农贸市场地段的地下停车场,全长 1497 米,有商铺 778 间,在商铺拍卖时是一条直通地下商业街,中间没有任何地方和任何商业用地联接沟通,适合独立经营,不会受外力的商业市场冲击,更何况在 2019 年 9 月购买商铺,价格奇高(平均每个商铺 110万元左右,平均每个商铺面积包含分摊的公摊面积 42.5%在内约 30 ㎡左右),业主在投资购买商铺时没有任何人知晓,也没有任何单位告知,新合作公司更没有公布朝阳大厦地下车库变更地下商业用地要拆墙贯通地下商业街,所有业主看中的是一条独立经商的地下街才投资买铺的。本次来省城上访省人防办求证朝阳大厦地下车库拆墙贯通地下商业街如果没有正式的原始的批文和规划设计,应该立即封堵,不得互通,如果有批文,有规划设计,那么新合作公司在买卖商铺时不告知业主,涉嫌商业欺诈,后期开通又不告知业主,致 22 号口部分公摊面积不能再计算业主公摊,整个商业街的生意受外来商场的竞争和冲击,会致业主蒙受损失。

上述附件一:2025 年 5 月 12 日由隆回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发出的一份“关于限期拆除接驳口违规封堵的整改通知”显示:该单位违规违法选择性执法;明知朝阳大厦负一楼是车库,为什么不要求众升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设计和建设车辆的进、出口,反而要拆墙打通与人交流的商业街接驳口,明确是众升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该整改的,反而出公文要地下商业街整改?不许封堵是何用心?是办的什么糊涂公?

问题二:朝阳大厦地下车库项目建设单位隆回县众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新合作公司在 2020 年 3 月 13 日在不告知地下街业主且明知如果开通接驳口会造成商业竞争会致业主利益受损或者会产生矛盾的情况下双方私自签订协议,新合作公司得到贰拾叁万捌仟元,出卖业主利益,并且于2025 年 4 月 14 日打穿拆除地下墙,并安装卷帘门,到目前为止,地下街业主们来质询时,朝阳大厦地下车库项目负责人员手拿一纸协议,口出狂言:“这个地方我出了钱买的,就是我们的,我要装门我要开通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有这样的理由吗?“门”“地”之争由谁说了算?凭什么说了算?难道不要凭政府办理的“不动产登记证”了吗?

上述附件二:2020 年 3 月 13 日新合作公司与朝阳大厦地下车库项目负责方私自签订的协议,从协议内容显示一:“不能经营与地下商业街相冲突的业态(如餐饮、服装)只能经营影院、健身、数码、超市等,否则甲方有权封闭接驳口”,可是朝阳大厦地下车库项目负责人在 2025 年 5 月 1 日就开始违反协议经营服装,强行贯通接驳口,是本次矛盾的起因,还行凶打人,引起公愤,故意挑起业主的不满情绪。

内容显示二:“双方在接驳口处各设置一道安全卷帘门”,可是新合作公司放弃做门,由朝阳大厦地下车库强行制作二道卷帘门,宣称:“该地该门是我们朝阳大厦的”,多么的霸道呀!

问题三:新合作公司做为地下街集商业营运和物业管理于一身的管理单位,其员工与负责人(特别是负责人倪章军)工作不负责任,做事没有原则,不积极为地下街解决问题和矛盾,逐渐丧失业主的信赖和信任,暴露出“懒政”和不顾业主利益的思想行为。

理由一:新合作公司负责人在明知朝阳大厦地下车库在2025 年 5 月 1 号起要经营服装生意,严重违反两方私自签订的协议,不仅不制止、不交涉,反面伙同朝阳大厦地下车库人员强行打通接驳口,公司工作人员易沫希带领其它人员拆除原有卷帘门,造成业主财产损失。

理由二:新合作公司在明知地下街业主于 2025 年 4 月15 日 6 点自己花钱恢复接驳口墙体,本公司人员易沫希带人拆除被发现后经公安警察带往桃花坪中心派出所处理时,代替他们自己的公司做出承诺写出承诺书:在业主和朝阳大厦地下车库负责单位没有经过政府协调处理或“政府下文”前易沫希负责监督不拆业主砌的砖墙(易沫希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反而在 2025 年 8 月 5 日深夜至清晨偷偷摸摸拆除接驳口墙体,致使业主财产损失巨大,新合作公司丧失良心做事,一意孤行致使“门”、“墙”矛盾逐渐升级,更可不能原谅的是,违反新合作公司与朝阳大厦地下车库双方私订协议“(双方在接驳口处各设置一道安全防火卷帘门)”,而放弃自己应该制作的卷帘门的权力,完全交由对方“霸门争地”,这不就是两个公司合伙串通侵害业主的权力和利益吗?

上述附件三:2025 年 4 月 30 日,新合作员工易沫希代替新合作公司做错了事在桃花坪派出所处理时当面对业主代表承诺并写出承诺书表示:在矛盾未处理或政府未协调下文之前,新合作公司不得拆除业主砌的砖墙,可叹可悲的是新合作公司出尔反尔在 2025 年 8 月5 日深夜偷偷摸摸拆除砖墙,做事太不光明正大了!

我们业主的基本诉求:

一、谁来替我们主持公道?这样的事究竟归谁管?隆回平战结合地下商业街是座落在一条桃洪中路的地下防空洞,全长只有 1497 米长,地域贯穿两个街道办,八个社区,地面上还有许多的职能单位及县委县政府的大门前方,我们业主是勤实做事,艰苦创业,遵纪守法的普通公民,而对方两个公司是有着雄厚经济实力,广泛人脉资源的实体公司,没有哪个领导,没有哪个单位肯出面牵头来处理这样的事,从4 月 14 日打通墙体产生矛盾,到业主确定来省城上访寻求帮助写本份材料时 8 月 13 日止整整 4 个月了,谁来管呀?

二、还五佰多位地下商业街业主一个真相?朝阳大厦地下车库项目和地下商业街是两个不同的综合体,为什么一定要互通?互通是否经过省里正式文件批准?为什么不在2019 年 9 月新合作公司拍卖商铺之前,而在业主不知情决定购买商铺之后历时六年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才打穿拆除墙要强行实行贯通?这一事件新合作公司拍卖商铺涉疑商业欺诈归谁处理?

三、新合作公司应该赔偿我们业主的损失!

赔偿损失之一:从业主发现打穿贯通墙体之后到现在业主几次为了封堵门墙体所用的钢材、砖、水泥、河砂,用于掩盖墙体的宣传油画等材料和工匠们的工资(按实际计算)赔偿损失之二:如果新合作公司同意实行墙体贯通,那么我们业主不再承受 22 口部建筑面积纳入公摊面积,应该按 22 号口部实际面积计算当时买商铺口部附近的面积单价所得金额,退还给地下商铺所有购铺的业主!

四、希望政府领导尽快牵头组织为主代表,两个实体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做出处理,尽快消除广大业主的疑虑,如果未及时处理所有业主只能实行封堵门墙对方可能阻止,会产生群体性事件!业主的初步思考方向:22 号口部的墙体贯通如果没有得到省人防办的正式批文及规划设计,应该由两家公司立即进行封堵,今后任何时候不得再开通。如果已取得省人防办的原始批文和规划设计,那么政府应给予全体业主一个合乎情理,符合政策的解释及答复,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以及“门”、“地”通道的管理办法及朝阳大厦地下车库在今后招商过程再次违反协议的管理处罚措施和有效实施办法。

五、所有业主要求县委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地下街地垮两个街道、八个社区)明确由哪个单位牵头按程序合理合法合规成立业主委员会,参与地下街的管理,理由有三:

理由之一:现有的新合作公司承担商业营运和物业管理责任已丧失业主的信任,没有考虑业主的基本权益,应建议北京新合作总部换负责人,来一位认真负责,工作扎实,善于沟通和积极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的人员,应扎根隆回,熟悉隆回,热爱隆回。

理由之二:新合作公司总部频繁调动隆回新合作公司负责人,从 2019 年起至今止共六年了替换了五位负责人,依次是:殷雪峰、李明亮、吴帅、顾晓平、倪章军,请问这么短的时间负责人能扎实干些什么事?能真心实意为地下街服好务吗?能统筹兼顾广大业主的利益吗?

理由之三:新合作公司做为商铺的卖方,业主做为商铺的买方,卖方在商铺管理过程中会考虑买方的利益?卖方的管理公司能够完全代表买方业主的权力和利益来管理和处理地下街商铺全体业主各种涉及有利益损盈的事吗?答案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每个区域选出自己的业主代表,参与地下街的管理,做到事事有人管,个个有责任,营造一个舒适安全和谐的经商环境,我们业主试目以待呀!

业主签名:

2025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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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隆回县委网信办 2025-09-22 15:45:22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县相关职能单位正在联合调查处置。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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