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我与济南谷粮餐饮有限公司的纠纷

时间:2024-11-28

涉及单位:谷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

该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的服务跟宣传的服务相差甚远,这算不算侵犯了我的权益?


事实经过:我叫李喜喜,在2024年8月中旬,我通过抖音视频号了解并添加济南谷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方宣传加盟后能有高收益。在2024年8月19日我就济南谷粮公司总部,对方工作人员声称给我申请了很大优惠,因此在8月19日向对方支付加盟费用39800元,做了呼和浩特臻面郎总代理,说我是呼和浩特首家,如果谁想在呼和浩特开必须经过我的同意,在8月27日对方过来帮忙选址中,发现呼和浩特已经有一家了,和总部说,总部又说我代理的是区域,没有关系,跟签约的时候说的都不一样,找运营运营让找招商,找招商让找运营,就这么来回踢皮球,选址过程中房子并不理想,加上我家庭出现了重大变故,无法进行开店,要求对我给我退费,对方不及时解决问题且未提供合理的服务就要扣除高额费用,我感觉被忽悠了,身心受到巨大重创。本来我的家庭状况就不宽裕,还出现重大变故,这笔钱还是在他们诱导下向朋友借来的,还款压力大,现在也不敢告诉我的家人,因为这个事我每天都不想说话,非常的抑郁。所以现在请求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商务局在查清事实后,秉公执法,希望政府能帮忙把我的钱予以退还。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