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4
涉及单位:苏州天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徐州大魔甄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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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4
涉及单位:苏州天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徐州大魔甄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今年在朋友圈看到徐州大魔甄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员工宣传说做直播带货很挣钱,然后我们一行三人从外地被忽悠到他们本地来做直播。起初他们忽悠我们说很简单的,只需要交两万块钱保准一个月就挣回来,当时说的轻巧,只需要准备十个号就能行。期间还把我们带到苏州天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参观,并表示到时候的服务合同是和苏州天籁签。当时见到公司规模可观,也都有实体经营,所以没有过多怀疑直接交了钱签了合同,此时才发现收钱方并不是公司账户,而是个人名义。当时由于对方给出的账户确实是苏州天籁这边地址附近开户的卡号,也就没有过多询问。直到签订合同的时候才发现乙方公司并不是苏州天籁,对此对方的解释为是苏州天籁授权他们公司进行合同签订的,如果有问题那就去找这个苏州天籁公司交涉。于是就这么连哄带骗的让我交了两万块钱,当时还签协议说一个月挣不回来多退少补,结果一个月了没挣回来也不肯退钱,对方一行三人愿意给我们退回6000元费用,但是当时和我签订合同的张传琨个人因为收了我当时交费的75%,也就是一万五,拒绝给我退费!现要求相关单位给我处理这个事情,在多方举报及两次报警都无果之后,来到这个平台曝光求助。
此次投诉主要是想举报两个方面:
1.苏州天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伙同徐州大魔甄选公司虚假宣传侵害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导致我损失两万元!工商局理应做出惩罚!
2.徐州大魔甄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称他们的直播运营技能也是由苏州天籁传授的,签了合同也是由对方公司教授我们技能,但是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不包括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全部都超范围经营!
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我会继续找媒体曝光两家公司的欺诈行为!我在丰县当地两次报案都无果,工商也是敷衍的来电调解,并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既然消费者无法维权,那就让媒体介入曝光,不再让这种无良公司继续坑害其他人!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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