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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管管嘉禾县无证非法出租房屋事件

时间:2024-03-24

涉及单位:嘉禾县应急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

举报人:周文超,男,1992年11月20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43102419921120****,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南珠泉镇丙穴社区晋屏大道南299号,金泰华城小区20栋301室。被举报人:刘乔顺,男,经商,是嘉禾县顺好食品店法人,居住地湖南省嘉禾县珠泉镇西街丙穴巷63号。被举报人:李雯,女,是嘉禾县小雯百货商行法人, 居住地湖南省嘉禾县珠泉镇西街和平巷122号。举报事项:请求依法处理刘乔顺、李雯开设赌场、无证非法经营出租房屋安全措施落实不力。刘乔顺、李雯长期出租房屋,长年有十多家租户,刘乔顺、李雯未办理安全、消防等证件,根据国家房屋出租规定安全消防未达标房屋不准出租,如若发生火灾首先会出现践踏伤亡,一旦发生火灾,就会给救援带来难度,因为两栋房屋都有6层是在密集的居民区内,高层楼的物品财产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特请求领导整治安全隐患问题,人民的生命重于泰山,恳请县领导千万重视为感,如果一旦再发生安全事故,领导们肯定都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举报人:周文超

202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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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禾县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 2024-05-06 09:48:03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一是及时联系刘乔顺、李雯,请他们到住建局进行了初步情况了解。二是及时接访投诉人周社军,对信访诉求进行了了解。三是到被投诉人刘乔顺、李雯出租房处对出租行为进行了核实。

    二、核实情况。①刘乔顺自建房于2011年新建,建筑楼层共七层,每层两户。一楼为副食商铺;二楼一套自家亲属居住另一套临时出租;三层两套自家亲属居住;四层两套空房无人居住;五层一套为业主的弟弟朋友居住,另一套为周社军租赁,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2月30日止;六层、七层尚未装修无人居住。有出租行为,但未按要求进行登记备案。②李雯自建房于2016年新建,建筑楼层共五层,每层两户,一楼为商铺;二层一套无人居住,另一套户内分成多个小房间,其中两个小房间均在短期出租;三层、四层、五层均无人居住。有出租行为,但未按要求进行登记备案。

    三、处置情况。按照《郴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要求,我局于4月11日向刘桥顺、李雯分别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房屋租赁当事人按《郴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求对房屋租赁进行登记备案。如逾期未整改,我局将线索移交综合执法部门进行下一步处置。

    嘉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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