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2
涉及单位:永兴县太和工业园、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县拆迁办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永兴县太和镇工业园区附近拆迁安置补偿费何时发放已经好几年了也未解决,也不知道何时发放?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尽快落实。至少也有个时间?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第5号)第二十九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以及村民小组显著位置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批准用途、权属、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征收时间等。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自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后三个月内,对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将征地补偿费用足额支付到位;对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送达后,将所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存入指定银行账户。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
您好!收悉您的留言后,我镇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我镇七郎村、太和村共计25户搬迁安置补偿款现已完成公示,县征拆安置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已组织相关部门会审完毕,目前已通知村民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待协议全部签订完后,再进行款项拨付。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0735-5630601咨询。
太和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