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8
涉及单位:住建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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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郴州高科瑞福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及基础配套设施南地块EPC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当中,无视法律法规,随意更改中标结果。详情如下:
2023年12月12日,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及基础配套设施南地块EPC项目组织了开标及评标工作。项目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对中标候选人信息进行了公示。
并明确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和投诉反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公示期届满时,对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和无投诉反馈,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法之规定,按照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及定标工作方案,组建了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采用评定分离法中的票决法确定了合法中标单位为: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但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无视招投标法,于2023年12月26日,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强制采取该项目招投标暂停公告。招标人无视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强行于2023年12月29日14: 00分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开标室进行了定标复审 (名为定标复审实为自定中标人),严重违规确定新的中标单位为: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和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已确定的合法中标单位。
对于随意更改中标结果,合法中标单位于2024年1月2日将质疑函送达到招标人(业主单位)、招标代理公司、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郴州市交易平台中心,但以上单位不予理会质疑函中所阐述的情况。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定分离法之规定: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依法进行票决。招标人在第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12月22日组织了票决,票决后在法律规定的网站进行中标结果公告。在2023年12月29日又进行第二次票决,第二次票决时间早已经超过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时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无视相关法律法规,想让谁中标就让谁中标。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并无公司或个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起异议和投诉反馈。而被招标人及本项目代理机构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收到书面异议为由暂停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且违规组织复审,重新确定中标人。此行为明显违反了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的规定,恳请高层领导主持正义彻查此案件,依法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原则。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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