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3
涉及单位:岳阳楼区城管局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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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南湖大道中国银行门口,有车位为什么不施划车位?你们说这里不符合施划停车位条件,那么你们为什么又允许老百姓车辆停进来?停进来马上进行抄牌?试问楼区城管,老百姓车辆停在这里是影响了车辆和行人通行?还是影响了岳阳城市形象?文明城市检查期间,你们用石墩将路口封住,不让车辆通行,检查完毕第二次就将石墩移开?你们意欲何为?无非就是让老百姓车辆停到里面再抄牌!你们城管的抄牌员是否是正式工是否有执法权抄牌?而且抄牌也是选择性抄牌,还要求周边商户每月送烟就不抄牌,这样的人是怎么进入你们城管队伍的?你们城管的公信力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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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楼区城管执法有异议留言办理
回 复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针对您反映的停车泊位的诉求,经咨询市城管局,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结合现场勘察,南湖大道中国银行门前人行道路面受绿化树木和盲道约束,实际供行人、车辆通行的路面宽度极其有限,为保证行人通行安全和车辆通行能力,中国银行门口剩余空置人行道不符合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条件,不适宜在此处增设临时停车泊位。
二、针对您反映的违停执法问题,根据《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城管部门有权对在没有设置停车泊位的人行道上发生的违章停车行为依法采取警告、责令驶离、罚款、强制拖移车辆等方式进行处置。我大队抄牌执法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在抄牌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会先对人行道上违停车辆张贴温馨提示单,以示提醒。在首次对违停车辆拍照时,交警信息平台会以短信提示的方式告知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将违停车辆驶离,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驶离的,才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针对您反映抄牌人员执法权问题,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可以协助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预防、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在违停执法过程中,我大队协管人员仅对违停车辆进行劝离和现场取证,涉及行政调查或行政处罚决定均由在编行政执法人员执行。
四、针对您反映的执法人员收受商户香烟问题,我大队高度重视,已于1月19日安排相关人员对南湖大道中国银行周边商户进行暗访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根据调查反馈情况看,违规收受商户香烟情况不属实。下一步,我大队将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如发现此类问题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另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