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3
涉及单位:湖南省永兴县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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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兴县银都商贸城二期开发商卖房时已收所有业主办不动产所需费用和资料。2015年交房至今8年多,借县政府欠其款而恶意不办不动产证以挟业主逼政府,业主们维权8年多,政府法院漠视群众利益长期受侵害已达8年多!业主被逼起诉,胜诉后却因开发商用一老赖当法人代表作挡箭牌,导致法院强制执行不了,维权8年多的业主被迫继续走上维权路!
中央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不得漠视群众利益受侵害,可我们深感各级政府8年多漠视我们业主的利益受到侵害,我们成了政府拖欠开发商拆迁款的替罪羊和被挟持者、成了开发商无法无天不诚信的侵害对象、成了法治社会下中央精神和法律阳光仍未照到的已存8年多的区域!特恳请上级领导落实中央精神和法治理念,依法督促永兴县对开发商超占土地和欠缴税费立即追缴处理到位,督促开发商立即将拖延数年的不动产证办理并交付业主手头、督促开发商依法依合同兑现违约金,严肃查处地方政府相关漠视群众利益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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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收悉您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县正国际系棚户区改造项目,由罗某挂靠永兴县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建设,2015年底竣工,其中住房150套,门面三层(约150个)。
开发商在交房时已收取了购房户的个人税费部分,且未及时缴纳入库,现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无法缴纳个人部分税费,导致无法办理分证。因该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较多,2019年,经县处遗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纳入化解范畴,2021年12月列为“先证后税”楼盘(办证只限住宅部分),在保证房屋质量、消防安全的情况下办理了房屋不动产权总证(商业暂不予以办理),截止目前办理住房分证31个次。
县处遗领导小组多次调度该项目遗留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对开发商挪用业主办证税费查处打击力度。县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约谈,并已将被执行人永兴县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罗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现暂无法联系上开发商本人,待联系上后,县法院将积极与开发商当事人沟通,督促其履行相应义务。
永兴县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虽存在欠缴情况,但依然可以按照先证后税、征缴分离政策领用发票为业主开具正式发票,业主领取发票后即可前往县政务服务中心缴纳个人部分契税和房产物业维修资金,按照程序办理不动产证业务。截至回复之日,永兴县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领取发票,并已通知业主有序登记开具发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理解。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0735-5568002(县法院)咨询。
永兴县人民法院
永兴县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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