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3
涉及单位:岳阳市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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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5日下午8点左右银行卡被限制使用。在本人未收到书面裁定书,电话,短信的情况下,限制账户,执保是用于已审批案件而执行,网络仲裁中有违法程序的仲裁不予支持。即便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以约定弃权条款为由,主张仲裁程序未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而不是用于高利息的网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居住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州崇左市无论住所和居住地都不在岳阳市,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居住地管辖法规,还是住所所在地管辖法规,均不在贵法院管辖范围,请贵法院依法裁定本案移交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请贵法院解除我的银行卡限制,贵所给我4个电话号码打了几百个也无人接听,希望对我有所告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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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名下的银行卡因涉嫌网络犯罪资金的流转,我局依法予以冻结。为查清犯罪事实,尽快解冻合法资金,请您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携带以下证明材料配合我局调查: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被冻结的银行卡以及该卡的开户资料、2022年1月1日至今的交易明细;
3.被冻结的银行卡内涉案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包括运货单、销货单、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交易真实发生的书面证明材料。
逾期不提供或不能证明银行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告知。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单位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岳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0730-8619620(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