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怀化澳海公园一号虚假宣传广告,导致同类户型业主集体财产受损

时间:2023-09-13

涉及单位:怀化住建局、怀化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怀化市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怀化澳海地产公司)于2019年建成怀化澳海公园1号小区,位于环城北路与应民路交汇处东南侧。该小区建成后即开始对外销售。

怀化澳海地产公司在对外销售时,宣传37、40、41栋02、07户型均含有“入户花园”,且宣传册、户型平面模型、样板间等宣传资料,均包含“入户花园”。购买该小区该户型的用户均系认可其宣传的户型内容才进行购买,预计约120余户用户。

该小区陆续交房后,用户发现其宣传与实际不符,之前宣传的“入户花园”变成了通道,后就此事与管理该小区的怀化市澳海物业有限公司(下称:怀化澳海物业公司)进行沟通,怀化澳海物业公司就此事同意该户型用户进行“移门”处理。据了解,已有60余户用户进行了“移门”。

2023年9月5日,该60余户用户,均收到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来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2023年9月25日前进行整改。

该事件造成怀化澳海公园1号120余户用户严重的经济损失,其为集体性事件,性质较恶劣。系怀化澳海地产公司虚假宣传和怀化澳海物业公司管理失责造成后续系列损失情况。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鹤城区委网信办 2023-11-23 10:23:5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前往澳海公园一号进行现场检查,并了解情况,该公司负责人表示:1.公司在样板房展示期间已明确注明该处为入户过道,且在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附有该户型的分户图,该分户图中已经明确告知业主该部分性质是过道,并且业主已签字确认。关于该入户过道,前期销售过程中宣传的是:如果业主要使用,需要与相邻业主沟通好,因为该处属于公共面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2.公司开发建设的公园1号项目从项目整体规划到具体建设施工均通过怀化市住建部门等主管部门的审核,发布的广告亦通过了相关部门的监管审查,如投诉人认为在与我公司的交易中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可提供相应证据采取正常的途径与我公司进行友好协商。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