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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事故认定过于草率,误导群众

时间:2023-02-10

涉及单位:迎宾路肖家坳公安局交警处罚中心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本人是湘LN2200的车主,于2月3日当天去桂阳办事,事后返回郴州。

大约在饭后晚上7点多,被桂阳交警通过手机电话通知要去桂阳交管所进行一起于当天中午2.30分到2.50分由体育路至向阳路刮蹭事故的痕迹比对,由于当时我的车行车记录仪软件打不开,也没有读卡器,我也没有办法查验我自己的行程,但我相信交警会公正处理,便开车前往桂阳

我大约在晚上8点30多到达桂阳县迎宾路肖家坳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中心,到达以后,交警先扣押了我的驾驶证、行驶证,而后我通过交警给的联系方式联系了报警的车主,车主为一辆起亚小轿车,双方到场后,我申请让交警查一下监控,我们想跟过去一起看下监控,但是被告知不允许查看监控,大约30分钟之后,那位处理事故的交警下来后,口述还原事情发生的经过,说起亚在行驶的时候,与我向左转行驶的车发生了剐蹭,并做了痕迹比对,由于我是老车,车上有很多刮痕,在加上对方只是很小的剐蹭就掉了一点漆,查验后并对我说确认是我的车剐蹭了对方的车!

首先我是一个非常信任国家执法机构的人,觉得他们肯定会秉公执法,我当时没想很多,就立马跟对方车主沟通,事故车主觉得事情很小,但是由于他的车是新车,加上对方逃了,只是气不过,经双方协商就赔偿了他200元,同时双方签订了协议书

事后我觉得应该可以回去了,并问交警想拿回被扣的驾驶证、行驶证,交警说我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需要等明天开了具体罚单,大约就是扣6分罚2000元,还会影响以后家里人的参军考公的政审,我一听就慌了,当时我爸爸在场觉得这事很大,于是顺着交警的指示,询问怎么样才能从宽处理,交警在一番询问之后,比如有没有熟人,认不认识某某某之类试探的话以后,确认我们是很老实的平头百姓,便单独在一个房间商议了2000元可以私了,并且只收现金,没办法只能向桂阳的亲戚家里借来了2000元现金,才把驾驶证,行驶证归还于我

事后冷静细想下来,觉得这事情非常蹊跷,当时车上除了我还有我的母亲一同乘车,都没有感觉到任何异常,没有感觉到与别人发生了剐蹭,于是在淘宝购买了读卡器,查看完整视频录像后,发现并未剐蹭任何车辆,在我左转前,起亚就已经停在路中间,与交警口述还原的情况有巨大差异!那交警当时为什么就认定是我的车辆,这名交警并没有查清事实就让我背负责任,并对我不停的批评,导致我心里压力巨大,这一切的流程以及处理结果,让我这几天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影响到我正常生活工作。

以上内容中提及的执法过程我没有录音,也不知道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有没有开启相关记录仪,还有2000元给的是现金无转账记录,我手上有的确切证据只有我没有刮蹭任何车辆的视频,但是上述所说均真实有效

现在我投诉桂阳交管部门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诬陷他人不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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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桂阳县委网信办 2023-02-23 17:04:11

    网友您好!
    收悉留言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对此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2023 年2 月03 日下午 14 时 ,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市民侯先生在桂阳县体育路发生一起两车刮擦,对方车辆驶离现场的交通事故。受案后,值班民警根据侯先生提供的车辆信息(湘 LN2200)及时和车主进行了联系,并通知他到城区中队核实,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和现场车辆痕迹对比,认定该车主就是刮擦报案人侯先生的车辆。当时双方都认可了,还签定了赔偿协议,由陈先生赔偿给对方200元损失费。2天后,陈先生再次找到办案人员,并提供了行车记录仪,称自己的车没有刮擦对方,办案人员通过反复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结果显示确实不是陈先生的车刮擦了对方,而是另外一台外观和他车辆极为相似的车刮擦的。故此,办案人员重新召集事实上发生刮擦事故的双方车主进行协调处理。 另外,根据我们调查核实,关于陈先生反映说办案民警误导群众,不按规定给办案民警交了2000元钱不属实。
    二、 处理情况。大队通过对该案的及时督办,采取了下列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办案人员联系湘 LN2200车主陈先生,对他们取证不实,办案草率的工作作风表示歉意,并退回了陈先生所赔偿的200元车损费。二是对办案人员提出了严厉批评教育,并责令办案人员书面写出剖析材料和整改措施,要求所有民警辅警要以此为戒,必须细心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杜绝各类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索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发生,树立交警良好执法形象。
    三、回访情况。目前,我们已和当事人电话回访,当事人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

    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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