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涉及单位:潮南区人民政府
地区: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时间:2023-01-17
涉及单位:潮南区人民政府
地区: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潮南区政府不顾村民反对,强行将殡仪馆建在离村民居住不到300米远的地方。
审者村是位于潮南区红场镇的一个小村庄,现有三百余户人家,居住人口两千余人,村民主要靠种植茶叶和杨梅等农作物生活。
潮南区新建火葬焚尸场选址离审者村居住的农户仅相隔不到300米处,造成我们的居住环境将是“茶叶卖不出,经济更落后”,对我们带来了严重的损害。今天向潮南区人民政府提出强烈的抗议和慎重的申诉。其由有五:
一、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
火烧焚尸,殡仪安葬,本来就对环境空气、噪音扰民有很大的影响,这么个损害民众利益的工程,政府为什么不对周边范围内居民召开听证会,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另外这么个工程权威审定是哪个部门?哪位教授专家做了评估论证?为什么不把相关法律依据和论证评估报告向老百姓计清楚
二、损害了地域的名誉权
试问我们的子孙后代还繁养生息吗?再者,现在讲究的是生态农业,环保绿色产品,试问我们的几余亩地还能用来种茶叶种水果吗?我们的茶叶和农产品还能卖的出去吗?我们的经济收入还有保障吗?我们的生存何去何从?
三、环境污染、噪声扰民的确是事实
从他们的选址初步确定后,我们电话询问了他们的办事人,他们讲现在科学如何如何先进,绿化如何如何到位,管理制度如何如何严格,周边没有任何影响,既然这么好一个民生工程,这么好一个环保工程,为什么不把它建在工业园,为什么不把它设在闹市区,为什么不把它安置在超市之中大街之上?而要选择我们偏僻的山林丛中,为什么?不需睁开眼睛说瞎话,愚弄老百姓。
四、对我们生存带来了危机感
试问人的尸体就不带病菌吗?人是怎么死亡的,而我们就居住在一个带有病毒处理的焚尸炉旁才300米处吗?
五、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火葬场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规定,设有火葬场宜建在离居民区最少2公里以外的地方,且处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这次红场镇火葬场建设的火葬焚尸场选址在我们村民居住不足300米处,严重违反了这一规定。
作为普通的老百姓,当我们的正当利益受到侵犯时,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政府,我们相信人民政府能为人民做主,因此,我们也不希望政府会同意这种受到村民强烈反对的工程建设下来,影响到村民的生存,农村本来就落后,很多人连为了一日三餐辛勤劳作,年纪大一些的农民辛勤了半辈子,终于把果树茶树种起来,到了收获的时间,却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导致茶叶和农作物卖不出去,难道政府会出资帮忙收购保障农民生存吗?整个红场镇都会受到影响,到底怎么解决这种情况?不要让老百姓寒了心!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