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涉及单位:住建,城管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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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4
涉及单位:住建,城管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致住建局领导:
电动车充电导致的火灾屡见不鲜,一线城市早就规定电动机严禁入户,必须实行户外充电,避免火灾和触电事故,放眼望去,我县城区很多除楼盘外的老旧小区,城中村比如凯悦新天地,金色家园,城东廉租房,鸡笼山片区等都是私拉电线充电,这种现象极其危险,那么多的小区在改造,如此民生问题无人问津,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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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小区的日常消防安全巡查由消防大队、派出所、所属街道、社区负责,我局只负责消防工程的监督、验收、备案;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4号)规定:新建住宅小区专属停车位,按100%配建比例预留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条件(包括必要的土建设施、供电容量、设备位置、电缆桥架等,达到接桩即可用,下同),已建住宅小区根据实际需要和场地建设条件,应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设施,支持业主自建自用充电设施。鼓励在新建和既有小区设立电动摩托车充电区域,规范电动摩托车充电设施。鼓励支持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同业主共同参与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负责牵头统筹充电设施行业发展规划、建设验收和运营监管,制订充电基础设施分类目录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并确定充电服务费收取标准。
3.我县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允许有条件的小区可以进行充电桩建设,但目前都是社会资本参与。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