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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江永县教育局取消乡镇学校小卖部

时间:2022-11-19

涉及单位:江永县教育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

尊敬的教育局长:

国家已经在2019年下发了取消学校小卖部的规定。而我们乡镇学校却还在卖垃圾食品给学生,我们要求取消学校小卖部。原因有:

1.孩子天天问家长拿钱,没钱就偷东西偷钱。

2.孩子天天上课吃零食,老师说管不到,有些教室卫生不像样。

3.学校小卖部只给学校老师承包没有社会人员参加竞标,被老师垄断,是某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设置的条款,对学校的收入造成很大损害,应该像一中和三中,思源学校一样引进社会人员参与。

4.老师自己承包小卖部,管教不管导,不敢管学生,放任学生上课吃零食。

(以上只是个人建议,请保护个人隐私,不同意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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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永县宣传部 2022-12-06 14:54:4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11月19日在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提出的“建议江永县教育局取消乡镇学校小卖部”的帖文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2月,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第二十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根据该规定的要求,我县的中小学现只寄宿制学校和拟恢复寄宿制学校保留了小卖部、超市,其他非寄宿制学校均未设置。据统计,全县43个学校、幼儿园只设置了12个小卖部、超市。
      1.长期以来,校园小卖部、超市等场所,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经营场所,我县校园内保留的小卖部、超市均依法取得了相关许可或按规定履行了相关手续,由学校公开招标确定承包经营者,不存在学校领导直接指定亲属或朋友承包经营的情形。
      2.食品安全问题是全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多年来,学校在日常管理中加强了对小卖部、超市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小卖部、超市的进货凭证、销售单据、货架物品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经营者依法依规正当经营,不售卖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及酒精饮料和其它伪劣商品。我局每期开学初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检查,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定期地对学校小卖部、超市进行督查。
      3.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继续关心关注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继续联合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内小卖部、超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严格监管及把控,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止涉及学校和学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江永教育的关心。

      江永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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