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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首市高新西区厂房

时间:2021-12-27

涉及单位:达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因厂房建设需大量施工人员,现以被劝退,但有大量施工人员工资未结付!根据劳动法规定退场60天理应全部给付!如今一拖再拖,言而无信怎么能胜任国家委托之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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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西高新区 2021-12-29 15:41:32

      我项目经理部于2021年12月29日上午收到本项目业主方湘西自治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投公司”)来函告知,自然人朱登亮通过华声在线于2021年12月27日对涉及我项目经理部的工资未结付进行投诉,涉及单位为达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威公司”)。获悉相关情况后我项目经理部第一时间责成下属消防水电专业分包单位达威公司来我项目经理部接受调查,经多方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自然人朱登亮为达威公司下属施工队长,通过达威公司在我项目经理部完成了相关消防设备的施工任务(具体完成情况与其举报附件表格子目内容属实),因施工质量和队伍管理存在不达标情况,达威公司在未向我项目经理部沟通的情况下,内部与自然人朱登亮进行了解除合作施工的相关手续,对此我项目经理部直至当前事发才知相关实情,也导致本项目业主方吉投公司同步未能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根据对达威公司就本事项的调查。基本了解纠纷原委,自然人朱登亮作为其下属施工队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管理未能达到达威公司管理标准要求,故达威公司要求其退场,其已完成的工程量范围的内的工作均未达到验收标准,故未达到结算支付工资标准,导致朱登亮及其下属多名作业工人的工资未能按照其本人要求时间节点进行支付。不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在此情况下,吉投公司及我项目经理部本着国企担当的政治站位,要求达威公司以稳定社会正常秩序,降低负面舆情影响的原则,尽快解决此事,现初步形成本次舆情处置意见,具体如下:
      1、朱登亮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的拖欠工资金额与事实存在部分不符,其主张未支付的工资金额为22720元,经调查了解,达威公司代表已于10月19日后,分两次支付其工资共计6670元,实际待验收合格后,需支付金额仅为16050元,两项数据今日上午,我项目经理部经与自然人朱登亮、达威公司分别确认,尚欠16050元数据无误,双方均予以认可,吉投公司与我项目经理部已责成达威公司代表覃辉于今日完成对朱登亮主张拖欠工资16050元的支付,自然人朱登亮同步需提交收到工资的收据,并明确其主张已全部得到解决,不再就此事通过网络及其他社会公共资源平台再对本项目进行无端举报和不实反馈。
      2、因上述工资已完成支付,但朱登亮班组通过达威公司完成的工程量尚未完成试压验收,本项目经理部保留对达威公司及自然人朱登亮追溯因质量验收不达标而造成二次返工的费用补偿之权利。
      3、上述处置意见第1条的支付已完成后,如自然人朱登亮继续向网络平台或其他社会公共资源平台进行其他不实反馈举报,对业主方吉投公司,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及我项目经理部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我单位及吉投公司保留一切法律追溯之权利。
      因此舆情对湘西高新区及业主方吉投公司造成的影响,我项目经理部表示诚挚歉意,并将对下属专业分包达威公司进行相应处理。并承诺在下一阶段的分包单位管理中一定加强全过程监管,避免出现当前的同类事件!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湘西经济开发区西区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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