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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退租不予退还押金且恶意收取临时租赁增加费

时间:2021-10-20

涉及单位:湖南鹿克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事情经过:

本人于2020年9月初与湖南鹿克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鹿克公寓)签订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租赁高鑫麓城2栋2单元804房间,租赁时间为:2020.09.08-2021.09.07,付款方式为:押一个月租金付一个月租金(押一付一),租金1050/月,押金1050,租金中包含个人水费、网络、物业费用。另本人因惯性于2021.08.28日提前交付租金1050至指定支付宝账户:熊*,139****7636,后与客服人员交涉中被告知,根据合同如果按期退房不予退还多交的1050租金,如果续住一个月,必须额外缴纳100元临时增加费,本人被迫无奈缴纳了100元的临时房屋租赁增加费。本人在2021.10.07日退房时,被告知押金要在10个工作日内才能返还,直至今日(10月20日),押金还未退还,且前同住伙伴在退押金时,得知押金并不会如数退还,扣款数额高到押金一半,且扣款原因无法令人信服,现投诉内容如下:

1、签订合同时,合同中有种种不平等条约并未提前和租客说明且部分以小字隐藏,如,必须提前10天(本人合同签订日期为:9月8日,即一般8月28日前必须缴纳下月租金),缴纳房租到指定账户否则就算租客违约并按违约天数计提违约金;到期前由于惯性多缴纳的租金根据合同并不会予以退还;电费收取方式、标准不透明,民用电小区实际按照商用电价格收取,自主研发白云生APP,篡改电路,APP上每日自动扣取电费,导致部分时间电费扣取十分异常等等,其存在利用合同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违规操作。

2、在与客服沟通退房退押金事宜时,客服态度极其恶劣,1050押金至今未返还,前同住伙伴在退押金时,押金往往并不会如数退还,扣款原因不明,无法举证,且合同中并未规定客服所说扣款原因和扣款原因的说明,其存在利用合同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违规操作。

因此,本人希望鹿克公寓能如数、如期退还1050押金,且返还恶意收取的100元临时房屋租赁增加费,并更改合同条款内容,停止对其他消费者进行权利侵害,严格遵守国家政府对短租平台租赁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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