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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定王台违规诱导业主家属签署购买合同强行买卖

时间:2021-10-18

涉及单位:共创实业集团衡阳星星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

一、本人是金钟定王台24栋的业主,2021年10月16日接到金钟定王台销售员胡*的电话,说定王台车位打特价,活动就做两天,只要43800一个,我有意向购买,正好本人爸爸当时就在附近,于是本人就喊本人爸爸帮我去选一个。没过多久销售就给我打电话说我爸爸已经选好了,让我转意向金给他,因为我当时在上班比较忙,就微信转了2000块钱给她,(从头至尾销售都没有告知成交价格及2000块钱不能退的事情)。之后销售就告诉本人爸爸本人已经交了定金了,并让本人爸爸签了一份认购协议书(见附件,该认购协议书签的本人的名字,指模是本人爸爸的),期间销售一直贩卖焦虑和饥饿营销,说车位已经很少了,活动只做两天,要赶快定下来,错过不会再有这么低的价格,这次不定以后都没有好位置和好价格了,保证是公司最低价格等等之类的话。

二、晚上回到家里本人爸爸告诉本人已经办好手续了,这两天去交钱就行了。本人看到所谓的手续后(见附件一),大吃一惊:

1、认购协议书上的金额是53800元,与销售说的43800元贵了一万元,询问后才知道所谓的43800是地下负二层(本人购房二年从未到过底下负二层,底下负二层自去年12月份交楼以来从未对业主开放过,本人压根不知道负二层是停车场,自始至终销售胡*都没有告知本人成交价格是53800元)。2、本人从未授权过本人爸爸替本人签署该 认购协议书,本人爸爸在签署之前销售胡*也从未发过认购协议书给本人看,也未告知过本人认购协议书上面的内容;3、 金钟作为湖南省重点企业,衡阳市龙头企业在房产买卖合同的签署上太过随意,存在重大瑕疵,知法违法。

三、本人及家人于10月17日、18日分别找金钟定王台销售胡*告知其53800元的价格高于她告知本人的价格43800元,并告诉该销售认购协议书不合规,要求退还2000元,该销售态度十分恶劣,该销售态度十分恶劣,并hp本人说已经开好发票了,拒不退还。

四、本人诉求:1、要求金钟定王台在三个工作日退还2000元。2、公示其车位实际销售情况,是否如销售员提供的销售图纸一致。3、公示其活动的真实时间,是否如销售所说的只做两天。4、公示销售嘴里已经开好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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