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11
涉及单位:株洲市纪委/株洲市财政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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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11
涉及单位:株洲市纪委/株洲市财政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株洲市纪委对于财政局以权谋私干部冯新琪利用职权以权谋私畸轻处理的质疑:
1.冯新琪能在株洲市纪委面前主动交代违规开办公司骗取农业补助问题。事实是冯新琪早在2009年公司注册就参股该公司,期间利用自己担任株洲市农办主任的影响力,通过打招呼等形式,主导和协助不符合条件的金堂湖公司多次成功申请农业补助。农业补助款也进入冯新琪私人口袋。直到被举报,株洲市财政局纪委调查时仍矢口否认,拒不承认违纪行为,企图对抗组织调查。最后在铁证面前才不得不承认违纪违法行为,但仅仅是承认,既没有主动退还骗取的补助赃款,也没有供出财政局其他领导入股的立功表现。株洲市纪委罔顾事实将冯新琪对抗组织调查定为主动交代问题,完全有理由怀疑是在对冯新琪进行包庇;
2.冯新琪已退休,并与第二任妻子离婚,女儿被单位开除。冯新琪不仅违规开办金堂湖公司,还到处插手建筑承包工程,与建筑承包商经济往来密切,曾因此被人诉讼到法院。离婚是冯新琪个人私事,不排除离婚是为了逃避法院执行;女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经常无故旷工,被银行起诉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株洲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其解除合同合情合理合法。无论是离婚、退休都不应该成为冯新琪逃脱组织和法律处理的理由,株洲市纪委以此作为免除对冯新琪处分的理由无法让人理解。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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