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05
涉及单位:汨罗市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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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05
涉及单位:汨罗市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
本人系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归义镇窑洲社区村民,在当地拥有房屋位于汨罗市归义镇窑洲社区四组,宅基地面积145平方米,同时拥有菜地、园林2亩。2018年10月9日,汨罗市政府发布征地公告(2018)第9号,载明归义镇窑洲社区属于被征收土地单位,申请人承包的土地及房屋涉及征收,申请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一直未与被申请人就补偿安置协议达成一致意见。2018年3月27日,申请人的房屋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形下被强制拆除,申请人认为该强拆行为严重违法,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后于2019年1月24日,申请人以归义镇政府、汨罗市征收安置办为被告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追加汨罗市政府为被告,案件移送至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2019)湘06行初78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申请人汨罗市政府对申请人的涉案房屋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其后,汨罗市政府不服该判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湖南省高级院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1日作出(2019)湘行终1321号《行政判决书》,驳回被申请人的上诉请求
为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和第九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特提起行政赔偿申请要求政府积极处理赔偿,同时追查违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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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经我办积极与归义镇对接,核实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罗*科户被征收房屋坐落于窑洲社区4组。2018年,拆除公司在对项目内其他房屋进行拆除时,因该户房屋紧邻被拆除房屋,导致该户房屋倒塌。该户以此为由先后向岳阳中院、湖南省高院提起诉讼。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归义镇人民政府强拆违法,湖南省高院维持原判。后,归义镇政府、安置办与罗*科就赔偿问题进行协调未果。目前,我办已联系归义镇政府相关人员,准备近期召开协调会,就该户赔偿问题进行再次协调。如再次协商不成,归义镇人民政府将积极引导罗*科依法依规依程序就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回复。
汨罗市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