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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锦绣御珑湾居民遇到了困难

时间:2021-07-23

涉及单位:湘潭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划部门、门面建设方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

尊敬的领导:

2021年7月22号早上8.50分 由地方某职能部门和前排临街门面开发商(龙女士)纵使社会人士几十人 有组织有预谋的 擅自强行进入我们御珑湾小区红线范围内打砸破坏业主公共绿化 设施 打砸伤人 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行为  如果后面没有保护伞 谁敢如此大胆猖狂的行为。

物权法明确规定  产权红线范围内建筑绿地 道路 设施 属于产权范围内业主所有   我们已经入住6年了 小区已经落成 已经验收 发放了房产证 业主的物权产权  某部门和第三方是不能干涉的。

1. 根据国土合同 御珑湾这块地已经划分为三块地 分为住宅区  天一国际写字楼 临街门面 都有各自的国土证 都有各自的红线图 理应各不能干涉 不存在共享

2. 临街门面为了建房扩张自己的土地 于2020年8月强行施工,占用锦绣御龙湾业主小区绿化及唯一消防道路下基础桩建房。

⦁ 随意提高容积率,造成锦绣御龙湾业主极度拥挤,居民生活环境下降,生活压抑,无法停车,且出行安全得不到保障。

⦁ 临街门面80多户,规划不考虑停车位及绿化,违规违法批图。

⦁ 规划公示期间不听取锦绣御龙湾全体业主意见,强行施工,造成伤人事故。

锦绣御龙湾小区全体业主请示范区及县政府领导主持公道,责令国土资源及规划局对临街门面规划进行调整! 退还锦绣御龙湾业主的主入口面积,主入口通道宽11.92米,在此位置按原图恢复设置出入口,门卫门头。退还占用我锦绣御龙湾业主小区唯一消防道路及绿化,按国土合同上的容积率,重新规划批图。临街门面地块上重新规划停车位或地下停车场及绿化。

3. 我们多次上访无果 自然资源局 一直回复按15年的规划省批,本来15年的规划就存在很多漏洞。

4. 按照15的规划  临街门面 绿化绿 容积率  日照指数  前排门面建房设计的楼层超高  没有一项符合国家标准,怎么不整改呢,非要拿我们唯一的消防道路动手脚,毕竟我们都已经入住很多年了,买房的时候就已经存在,房产证都有了,我们这块地也早就验收了,房产证上面的大门11.92米无故被他们为了多建设两个门面而无故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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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潭天易经开区管委会 2021-07-27 23:07:55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区组织职能部门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湘潭县房地产公司锦绣御珑湾小区位于杨柳路以西、天易路以北、大塘安置区以东,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9046.8平方米(43.57亩)。经公司申请,该宗用地分三块登记(三块土地法定权利人均是湘潭县房地产公司),并以此划分为三期开发,其中一期为纯住宅、二期为临街商住楼、三期为天易国际写字楼。2015年,根据湘潭县房地产公司的报规申请,湘潭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审议并通过了锦绣御珑湾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原天易示范区规划建设部按法定程序批准了锦绣御珑湾小区总平面规划图。所以锦绣御珑湾小区一期纯住宅、二期临街商住楼、三期天易国际写字楼同属一个规划、同属一个小区,法定开发商都是湘潭县房地产公司,临街商住楼业主、天易国际写字楼业主同样也是锦绣御珑湾小区业主。
      二、根据2015年批准实施的锦绣御珑湾小区总平面规划方案,小区一期纯住宅、二期临街商住楼、三期天易国际写字楼的道路(消防通道)、绿化、出入口、建筑等都是整体规划的,日照分析、容积率、绿化率、停车位等技术经济指标都是整体核算的,也是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具体行政审批也是按法定程序执行的。
      三、根据2015年批准实施的锦绣御珑湾小区总平面规划方案,小区临杨柳路出入口为两个,一个是在二期用地与三期用地之间,宽度为10米;一个是在二期用地内部两栋商住楼之间,宽度为5米。小区二期临街商住楼审批和放线均是按照2015年审批的规划控制要求执行的。所以各位业主朋友提出要将规划的5米宽出入口调整为11.92米宽出入口是不符合2015年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总平面规划要求的。
      四、涉及锦绣御珑湾小区业主维权事项我区已经回复多次,也多次召开协调会并且组织易俗河镇、云龙社区干部入户走访了大部分业主家庭,发放了近400份资料,耐心说明了锦绣御珑湾小区规划建设相关情况。如各位业主朋友对2015年经法定程序审批的锦绣御珑湾小区总平面规划图及相关行政许可不认可,可依法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湘潭天易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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