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23
涉及单位:城管执法部门、建设局、规划局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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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23
涉及单位:城管执法部门、建设局、规划局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
本人为20栋业主。
相关的城管旭东中队从始至终很清楚事情的详细过程,也记录在案。联系城管队也不止一两次,始终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能够确定此事件。小区有相关案例及投诉回复,是否可按原相关部门回复意见处理我的房屋问题?
以下截图为原相关部门回复意见,希望能按此意见处理我的房屋问题。能多从民生问题考虑。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决定。目前正在施工的为20栋、19栋,即将施工的为29栋及第一排东边户,事件不属于个例,是普遍问题。忘尽快处理。谢谢!!!!
小区业主百分之八十以上都采取加建现浇的方式处理自身房屋漏水问题。后进行装修的,难道就没有这些漏水问题么?为什么小区在设计、建设、规划阶段不从根本上来解决实际问题。而要让房主本身承受额外的成本增加。
现愿意在自身解决此问题的情况下,不妨碍周边任何居民的情况下,采取的方式与隔壁邻居一致的情况下,屡屡得到阻拦。19年,20年允许,为何到21年不允许。小区还是这个小区,房子还是这个房子。
为何不能采用同18栋业主的态度,认真对待接下来正在进行装修的几户业主呢?
去年8月,湖南都市记者来采访时都回复允许自行处理,为何实际实施过程中对回复电视台的意见而视而不见呢?说是去年是去年的态度,今年是今年。难道这个时效性对一个房屋来说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么?今年装修的就不会漏水了?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对正在装修的几户业主进行深入了解。不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考虑民生需求,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
之前投诉一直石沉大海,留言电话也无人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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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豪庭别墅新业主”您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网站发表“湘阴滨湖豪庭别墅区漏水问题如何处理”一文,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网上回复如下:
1、别墅业主在装修中发现房屋漏水等质量问题,应向住建质监部门投诉处理,自行解决的,在不超高加层和改变房屋立面形状、主体结构的基础上,向住建物业管理部门备案后便可实施。
2、房屋装饰装修应向小区物业部门报备,在装修过程中,需改变房屋外立面形状或主体结构,应通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3、如装饰装修过程中出现违法建设,则由规划、住建部门调查取证,出具《案件线索移送函》移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