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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

时间:2021-07-14

涉及单位:宁乡市人社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本人于2021年6月25日入职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劳动时长6天12小时工作制,超过劳动合同法的, 加班时间每月不准超过36小时规定,社保也必须强制签定三个月以后购买的协议。公司没有提供完善的劳保用品,入职半个多月没有发劳保鞋,早几天上钵入窑不小心被钵子砸到了脚,所幸问题问题不大。因为公司违法劳动合同法,侵害了我的个人权益与身体健康。所以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公司现没有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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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xsrsj 2021-07-16 11:39:22

      网民您好!您于2021年7月15日反映“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当事人朱*元,于2021年6月26日入职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任职半个月期间,因多次违反岗位操作要求,屡次不改,不符合岗位要求,经车间班长与其沟通并告知试用期内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对于其补偿诉求不予认可。
      针对员工社保缴纳的问题,经查,该公司新入职员工是在6月26日入职,6月份的社保缴纳时间已过,公司已于7月份为其缴纳社保。同时,该公司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进入车间员工均配备了安全生产所需的劳保用品,并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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