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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新宁县教育局滥用公权,致一所优秀民办学校夭折

时间:2021-02-02

涉及单位:新宁县教育局 新宁县马头桥广益中学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行政霸凌  致一所优秀民办学校夭折

请求查处新宁县教育局滥用行政权利摧毁广益中学的报告

新宁县马头桥广益中学创办于1993年。现任董事长兼校长牛奔系1979年在对越自卫反击中牺牲的烈士牛利荣的弟弟。2007年,牛奔因原单位改制而接管广益中学。

广益中学的教学质量在同类学校中一直比较突出,初升高,考取县一中的,绝大多数学年超过了周边的公办学校。包括牛奔在内的多名教师经常获得省、市、县、镇奖励和表彰;牛奔在2017年的“国培”中获得优秀学员奖;数十名学生受到市、县、镇表彰,十数名毕业的学生陆续考上985、211、双一流大学。赢得了上级领导、学生、家长的赞扬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从未受到过任何部门的任何处罚,年检年年合格。

广益中学租赁国有资产办学。由于学校良好的教育业绩,又加之原新宁县马头桥镇中学(简称马中)于2012年秋季与新宁县第六中学合并,马中的国有资产闲置。在县政府和教育局的支持下,广益中学搬迁至马中(按年交纳租金),并投资18.63万元,对原设施进行了修葺,新建了部分设施。

然而,木秀于林,风必催之。广益中学骄人的成果使得有些人难受。正当广益中学在马中的新场地蓬勃发展的时候,2018年3月16日(距广益中学搬迁只两年零三个月),新上任的县政府的主管领导来马头桥镇考察,突然决定收回马中的场地,要求广益中学在五个月时间内找到新的办学场地。广益中学领导多次向县政府及县教育局的主管领导请求,认为马中闲置,完全可以继续给广益中学使用一段时间;令广益中学五个月内搬走,显然不可能。但有关领导不为所动。学校不得己向上级有关部门写信反映,这更引起了有关领导的愤恨。

2018年6月1日,县主管领导、县教育局陈震局长一行,召集学校相关领导,在马头桥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命令:2019年下学期结束时,广益中学无条件搬离。广益中学不得不到处寻找办学场地,最后选定原马中对面黄山头地块30亩。但县国土资源局明示:该地块要重新规划,一年两载未必能办妥。

此时,清江桥乡茶山幼儿园邀请广益中学与他们联合办学。双方于2019年10月17日正式签订联合办学协议书。在幼儿园搭建了教师和学生的生活和教学、学习等临时用房,并在附近租赁了部分民房。于2019年秋季招生了3个初一班,共121名学生,在茶山幼儿园上了一个学期的课。又在幼儿园后面征地近40亩,已预付土地款人民币50万元。

2020年1月3日,广益中学向县教育局递交迁址重建学校的报告,并表示:只等县教育局将广益中学在马中投资的18.63万元维修费支付到位,学校马上搬迁。然而,县教育局却将上述维修费,武断地砍为11.72万元。广益中学表示无法接受。

2020年4月3日晚上11时,陈震局长对牛奔校长宣布:广益中学停办!2020年4月5日,县教育局下达《关于责令新宁县马头桥镇广益中学停止办学,限期整改的通知》。《通知》称:“根据你校办学现状,对照办学标准,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不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学复课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责令你校立即整改,整改期限为三年(2020年4月5日——2023年4月4日)。整改期内,你校须停止办学,并协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马头桥镇人民政府做好学生分流工作。因你校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你校应尽快完善办学条件并经我局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延续登记。”《通知》同时在互联网发布。随后,用县教育局的话来说:“我单位已经协调马头桥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将原广益中学的342名学生全部进行了分流,有继续从事教学工作意愿的职工,也已经分流到其他学校。”

2020年5月6日,广益中学向邵阳市教育局申请行政复议。市教育局决定维持县教育局的处罚决定。2020年7月19日,广益中学向武冈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0年9月18日,武冈市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停止办学,限期整改的通知》和市教育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市、县教育局不服,上诉至邵阳市中级法院。中院2020年12月11日作出判决:撤销原审判决书;驳回广益中学的起诉。邵阳市中级法院的主要理由是:原审判决书认为停办《通知》是行政处罚,未履行法定程序,故应予撤销。而中级法院认为,该《通知》不是行政处罚,而是权利告知书,不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遂作出上述判决。任何不抱偏见的人看了停办《通知》,都知道这就是行政处罚通知书,因为《通知》援引的有关法条,就是行政处罚的法条,《行政处罚法》第8条就将“责令停产停业”列为行政处罚的手段之一。至于《通知》最后有关“完善办学条件并经我局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延续登记”的说词,不是权利告之,而是指先处罚后,广益中学想要恢复办学的后续条件。退一万步讲,就算是权利告之,也只是被处罚后的救济途径,而前提就是已经进行了行政处罚。就好像一审判决书最后会告知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一样,我们不能因此就说这判决书是权利告之书。最后,《通知》一下达,县教育局就名为“分流”实为解散了广益中学。

邵阳市中级法院作出如此荒唐的终审裁决,其中的奥妙可想而知,那就是利用行政力量干预司法。

还值得说明一下的是所谓的未申请办学许可证的问题。在广益中学与教育局有纠纷的情况下,办学许可证当然就成了县教育局控制和报复广益中学的杀手锏。原办学许可证于2017年4月21日到期,学校多次请求换发,县教育局拒绝,直到11月20日,县教育局才不得已将广益中学的办学许可证延期至2018年4月21日。2019年5月13日,又将广益中学办学许可证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造成广中学有两个时段处于“无证办学”的状态。而且这种延期5个月、7个月的状况也证明,这不是根据“办学条件”来决定而是他们故意刁难,蓄意卡扣。2019年12月20日,广益中学又向县教育局职业成人教育股递交了换发办学许可证的书面报名告,但这次广益中学被告知,领导不同意换发。2020年4月18日,牛奔当面向县教育局局长及县政府主管副县长递交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报告,但结果可想而知——不予理睬。上述事实表明:不是广益中学不具备办学条件,也不是广益中学不申请办学许可证,而是因为广益中学对行政机关的“乱作为”持有异议和无法服从,从而使得新宁县教育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利,而人民法院又不依法对行政权力进行司法审查。从而导致一所优秀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夭折,广益中学的创办人和全体教职员工27年来的心血付之东流,美好事业毁于一旦。我们当然不要求贵部门对司法进行干预和审查,我们只请求贵部门在你们的职权范围内,对新宁县教育局关于广益中学不具备办学条件和不申请办学许可证、责令广益中学停止办学并解散该校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不胜感谢!

新宁县马头桥广益中学

联系人广益中学校长牛奔

联系电话:15576429**8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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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自然的搬运工(新宁县) 2021-02-22 09:28:30

      关于新宁县马头桥广益中学反映“质疑新宁县教育局滥用公权,致一所优秀民办学校夭折”的回复

      新宁县马头桥广益中学:
      你校于2021年2月2日在“湘政•投诉直通车”反映“质疑新宁县教育局滥用公权,致一所优秀民办学校夭折”的网帖已收悉,教育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校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多次书面回复。你校对我局作出的《关于责令新宁县马头桥镇广益中学停止办学限期整改的通知》的决定不服,向邵阳市教育局提出行政复议。邵阳市教育局于2020年7月3日作出了邵教行复[202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我局作出的责令你校停止办学限期整改的行政行为。你校对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向武冈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判决撤销我局作出的新教发[2020]11号《关于责令新宁县马头桥镇广益中学停止办学限期整改的通知》。我局依法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5行终267号作出终审裁定:一、撤销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2020)湘0581行初127号行政判决;二、驳回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新宁县马头桥广益中学的一审起诉。
      新宁县教育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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