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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退办证违约金

时间:2021-01-30

涉及单位:湖南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

申请书:刘娟

1、2014年,与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购买合同,合同第八条规定2016年5月1日交付买受人使用,并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500日办理产权证书,至今未与我们清算办证违约金条例。

2、开发商与物业是两个独立个体,而开发商要求业主缴纳前期物业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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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f09c8c1259 2021-02-24 18:32:55

      网友:
      您好!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1.开发商违约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办理业主产权证书,是开发商违约,可以依据合同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
      2.物业费是业主与物业公司因提供物业服务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必须缴纳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必须缴纳物业服务费。前期物业合同到期后,业主委员会可以重新选取物业公司。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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