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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堂镇拒绝为拆迁户办理证件,镇政府干部为啥不作为

时间:2021-01-09

涉及单位:祁东县太和堂镇党委书记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祁东县太和堂镇连接S317线开发区拆迁户。

自从2011年10月28日镇政府与我们拆迁户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甲方(签章):严衡阳。严衡阳当时是镇党委书记。2013年5月18日开始拆房。

按照《房屋拆迁安置协议》,2015年10月份开始找党委书记严衡阳要求履行合同办理相关证件,2015年12月1日开始填表。严衡阳对我们拆迁户说:“先把房子建好,后办房产证”。

从2017年元月份房子建好后,我们多次到镇政府找党委书记陈鹏(严衡阳已调走)要求落实合同办理相关证件,陈鹏每次答应“正在办理”,整整四年还在“正在办理”。

根据《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第五条房屋安置补偿:甲方提供位于太和堂正街至S317省道连接线(),商业用地给乙方,甲方负责办理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提供办理两证的相关资料。

镇政府办公大厅墙上标语“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多只跑一次”。可是我们拆迁户从2015年开始到镇政府找相关干部办理证件,跑了多少次,整整六年!

按照《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规定,陈鹏作为镇政府党委书记有责任和义务帮助拆迁户解决办理相关证件。

为什么整整五年没有办好相关证件?是不作为?还是另有隐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镇政府与拆迁户签订的合同,陈鹏作为镇党委书记应严格按政策、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履责到位,确保拆迁户的相关证件早日办好。

请上级领导明鉴!

此致,敬礼!

拆迁户:雷雄明、陈志高、匡再民、李尚平、王雄辉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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